关于开展2012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12〕155号
关于开展2012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
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深入实施“湖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努力提高我省研究生培养质量,我厅决定2012年继续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的申报和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高校结合本校实际,积极开展具有本校特色的研究生培养创新工作的探索与研究,并认真组织本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参与课题申报工作。《2012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规定了今年的研究重点,申请人可以选择《指南》内课题申报,也可以在《指南》外自选课题申报。申请者须填写《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项目申请书》。
下列人员本次不能申报:
1、未完成已有省教育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虽已完成但截至本通知下发之日未报送结题报告书的项目负责人;
2、2010年以来获得过省教育厅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二、本次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在申报项目中选择具有全局性和重要影响的课题列入重点项目。鼓励各单位整合研究力量,联合进行重点项目的研究。
三、本次立项的项目采取课题组自由申报、学校评选、限额推荐、我厅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各校申报限额见附件2。
四、项目申报单位应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并对省里立项的课题提供配套经费。
五、请各学位授予单位尽快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并于4月30日将申请书(一式五份)汇总后,报送省学位办,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
六、其它事项
1、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立项项目的管理,仍然按照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教改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高字〔2001〕8号)要求进行。
2、请有关单位组织对所有以前各年度立项且未结题的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并将中期报告书或结题报告书(一式两份)与今年的申报材料一起报省学位办。未提交中期报告书或结题报告书的单位请以书面方式说明原因,我厅将根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情况适当增减各单位申报限额。
3、申请书、中期报告书及结题报告书均可在省学位办网站上“研究生教育教改项目”栏目中下载,网址:http://xwb.hnedu.cn。
联系人:刘会平,联系电话(传真):0731-84715491,电子邮箱:Liuhp2001@163.com。
附件:1、2012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2、2012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限额表
3、2012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二O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2012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1、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战略研究
2、湖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实施的成绩、经验与发展研究
3、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专题研究
4、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题研究
5、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
6、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研究
7、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长效机制研究
8、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评价与应用研究
9、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效用提升研究
10、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和评价机制改革研究
附件2:
2012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教改研究课题申报限额表
学校名称 申报限额数
国防科技大学 8
中南大学 9
湖南大学 8
湖南师范大学 8
湘潭大学 7
湖南农业大学 6
湖南中医药大学 5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5
长沙理工大学 5
南华大学 5
湖南科技大学 4
湖南工业大学 3
吉首大学 3
合 计 76
附件3:
2012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学校: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项目起止年限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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