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省教育厅>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转发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2-03-05 00:00 【字体:


湘教通[2012]19 号

转发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参与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全面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

 

 

 

二O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主办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2段238号
咨询服务电话:0731-84714899 备案号:湘ICP备09005173号-8
湘公网安备:43010202000676号 网站标识码:4300000035
技术支持:湖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网站技术:0731-82207750(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春季),15:00-18:00(夏秋季),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转发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

980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