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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2-02-23 00:00 【字体:

 

 

湘教工委通201211

 

关于举办“2011湖南省高校

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2011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27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宣传表彰一批长期以来、特别是2011年度有突出表现的优秀辅导员,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更好地调动和激励高校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决定举办“2011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入选对象将作为“2011年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人选上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238日。

  二、参选范围

  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高校院(系)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选“2011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

  四、报名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2.热爱辅导员工作,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构建长效机制,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2011年度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并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5.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奖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五、材料要求

  各高校组织本校辅导员进行报名,并在本校范围内组织初评,推荐1名辅导员,将加盖学校党委公章的报名表及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于201238日前报送至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以邮戳日期为准),同时发送电子版至xcb@hnedu.cn,邮件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请推荐人选准备好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备用。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大蔚、向衍诚;联系电话:0731-84720593

传真:0731-88834792;通信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邮编:410001

 

  附件: 2011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O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11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填表日期: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出生年月

 

学校

 

院系

 

现任

职务

 

政治面貌

 

学历

 

学位

 

职称

 

担任辅导员时间

 

现负责班级

和学生数

 

联系方式

手机

 

办公电话

 

Email

 

地址

 

邮编

 

事迹简介

(300)

 

工作简历

 

近三年本人获奖情况

 

近三年所带班级

及学生获奖情况

 

本人签名

以上所填情况完全属实。

 

签名:

 

     

学校推荐意见

 

 

 

 

 

 

主管校领导签名:              学校党委盖章

                                                

     


填表说明:

1.“出生年月”请按照“XX月”格式填写,如“19766月”;

2.“现任职务”请写明准确职务名称,如“院党委副书记”、“院学工办主任”等,无具体行政职务的请全部填写“辅导员”;

3.“政治面貌”请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4.“学历”请填写最终学历,如“本科”、“研究生毕业”;

5.“学位”请填写“学士”、“硕士”或“博士”;

6.“职称”请写明具体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如“教授”、“研究员”等,不要仅填写“初级”、“中级”或“高级”;

7.“担任辅导员时间”为截至20123月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时间,期间从事其他行政、教学等工作的时间不计入,填写格式为“XX个月”;

8.“负责班级和学生数”为截至20123月本人直接所带班级和学生,并注明班级数目和学生年级,如“10级本科2个班,共78人”或“09级硕士1个班,11级本科3个班,共165人”,如为院(系)党委(总支)副书记或团委书记等且不直接带班、带学生的,请填写“负责全院学生工作”;

9.“办公电话”请注明区号,如“073112345678

10.“E-mail”请取消自动形成的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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