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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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工委通〔2012〕11号
关于举办“2011湖南省高校
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2011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2〕7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宣传表彰一批长期以来、特别是2011年度有突出表现的优秀辅导员,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更好地调动和激励高校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决定举办“2011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入选对象将作为“2011年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人选上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3月8日。
二、参选范围
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高校院(系)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选“2011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
四、报名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2.热爱辅导员工作,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构建长效机制,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2011年度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并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5.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奖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五、材料要求
各高校组织本校辅导员进行报名,并在本校范围内组织初评,推荐1名辅导员,将加盖学校党委公章的报名表及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于2012年3月8日前报送至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以邮戳日期为准),同时发送电子版至xcb@hnedu.cn,邮件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请推荐人选准备好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备用。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大蔚、向衍诚;联系电话:0731-84720593;
传真:0731-88834792;通信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邮编:410001。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11湖南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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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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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
| 现任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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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学历 |
| 学位 |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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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辅导员时间 |
| 现负责班级 和学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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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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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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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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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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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简介 (限3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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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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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本人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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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所带班级 及学生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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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 以上所填情况完全属实。
签名:
年 月 日 | |||||||
学校推荐意见 |
主管校领导签名: 学校党委盖章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
1.“出生年月”请按照“X年X月”格式填写,如“1976年6月”;
2.“现任职务”请写明准确职务名称,如“院党委副书记”、“院学工办主任”等,无具体行政职务的请全部填写“辅导员”;
3.“政治面貌”请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4.“学历”请填写最终学历,如“本科”、“研究生毕业”;
5.“学位”请填写“学士”、“硕士”或“博士”;
6.“职称”请写明具体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如“教授”、“研究员”等,不要仅填写“初级”、“中级”或“高级”;
7.“担任辅导员时间”为截至2012年3月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时间,期间从事其他行政、教学等工作的时间不计入,填写格式为“X年X个月”;
8.“负责班级和学生数”为截至2012年3月本人直接所带班级和学生,并注明班级数目和学生年级,如“10级本科2个班,共78人”或“09级硕士1个班,11级本科3个班,共165人”,如为院(系)党委(总支)副书记或团委书记等且不直接带班、带学生的,请填写“负责全院学生工作”;
9.“办公电话”请注明区号,如“0731—12345678”;
10.“E-mail”请取消自动形成的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