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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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2011]480号 |
关于举办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 课堂教学竞赛的通知 |
各普通高校,各独立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高校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课堂教学工作,引导广大教师不断提升课堂教学能力与水平,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厅决定举办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章程见附件)。竞赛委托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具体承办。现就今年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别设置 今年的教师课堂教学竞赛设大学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两个课程组,分组进行比赛。 二、参赛范围 各普通高校(不含高职院校)和独立学院承担大学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两门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三、日程安排 本次竞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初赛。各高校根据竞赛章程和组委会的要求自行组织,并按规定名额推选教师参加复赛。校内初赛应于11月20日前完成。 2、复赛。12月初,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参赛教师一堂课的教案和该堂课的教学录像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决赛教师名单。 3、决赛。12月下旬,组委会将组织参加决赛的教师对其参赛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说课,经专家打分并排名后,依次确定最终获奖等次。决赛地点和日期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各高校请于11月20日前登陆湖南省普通高校课程教学资源平台(http://kc.hnadl.cn),通过网络报送参赛教师信息及参赛作品(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及上传方式见网上公告);完成网上报送后,直接打印复赛报名表,连同参赛教师的教案及教学视频光盘,于25日前报送至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通讯地址:长沙市教育街11号;邮政编码:410005;联系人:谢剑虹;联系电话(兼传真):0731-84402936)。 五、其他事项 1、各高校要按竞赛章程要求认真组织好校内比赛活动,同时要将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获奖情况作为职称职务评聘、课程教学考核和年度考核奖励的重要参考依据,充分发挥竞赛对于促进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2、竞赛决赛阶段将同时举办高校课堂教学改革研讨会,届时请各校积极组织教务处等相关单位的负责人现场观摩并参与研讨和交流。 3、为推动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共享,我厅将以竞赛为基础逐步建设课程教学资源共享与展示平台,所有获奖教师的参赛作品届时将上网无偿提供给全省高校共享。 4、本次竞赛的组委会办公室设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竞赛有关的其他文件和具体事项届时将由组委会办公室另行发布。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