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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民办教育统计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1-10-27 00:00 【字体:

关于做好2011年度民办教育统计工作的通知 

常教通〔2011126

www.hnedu.cn   发表时间:2011年10月27日 10:29  来源:湖南教育网 【字体:  

各县市区教育局,常德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管理区宣教局,西湖、西洞庭教科文局,市直各民办学校:

2011年度民办教育统计工作(以下简称年统)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含依法举办的民办幼儿园和民办培训机构)。

二、统计内容

1.学校统计内容。按要求填报2张表,即“常德市民办学校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1)、“常德市民办学校教师基本情况表”(附件2)。

2.县市区统计内容。按要求填报9张表,即“常德市民办教育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常德市民办学校教师基本情况表”(附件2)和其他7张表(附件4-10)。

三、统计要求

1.个别学校有多种办学类别,应分类填报,将校园、校舍面积及资产填入主要办学类别,教师、学生数则分类填报,总的原则是不能重报。

2.上报数据要真实、准确,杜绝错报、漏报和重报现象。学校上报的数据校长要审核把关,加盖学校公章,县市区上报的数据分管局长要审核把关,加盖教育局公章。

3.各单位上报材料表格样式必须按市教育下发的统一样式填报,不得改动,其电子版均采用Excel格式。

4.学校资产要明晰,近几年从市民办教育专项资金中获得的资金要记入国有资产项。

四、上报要求

1.市直学校。市直民办学校1028前将填好的“常德市民办学校基本情况一览表”和“常德市民办学校教师基本情况表”报送到我局社管办。

2.各县市区。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对辖区内的民办学校年统情况进行汇总审核,于114前以纸质和电子版2种形式同时上报到我局社管办。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民办教育年统工作,尽早安排,认真组织,专人负责。市教育局将把各单位年统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管理工作考评及评优评先的一项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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