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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我省部分中小学幼儿园餐饮服务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1-09-13 00:00 【字体:




 湘教通[2011]444号

关于我省部分中小学幼儿园餐饮服务食品及

饮用水安全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  

根据《2011年湖南省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食药监食〔20114号)和《关于开展全省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湘教通〔2011225号)要求,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卫生厅组成3个检查组,于523527日对湘乡市、双峰县、宜章县、东安县、洪江市、泸溪县所属的24所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检查采取评估各学校自查自纠情况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评价

从此次重点抽查情况来看,各受检地学校在当地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部门(以下简称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督促下,普遍按照《2011年湖南省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各地在学校餐饮服务食品与饮用水安全监管工作中值得肯定的做法有:

1、领导普遍重视,部门密切配合,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

各受检地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学校餐饮服务食品与饮用水安全的法规文件精神,切实把学校尤其是农村学校食堂食品与饮用水安全监督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分级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将学校食堂食品与饮用水安全工作纳入各县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学校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逐步完善了各管理岗位职责和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市县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及时指导和帮助属地学校加强食品安全基础制度建设,同时加大了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共同推进学校建立食品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2、持续加大投入,学校食堂与供水设施进一步得到改善。

被检各地普遍将学校食堂与供水设施改造和卫生设施建设纳入“合格学校、“初中工程”、“校安工程”及农村改水等相关建设项目规划中,投入大量资金,使部分学校食堂及供水设施与教学条件同步得到改善。宜章、东安两县近三年来分别投入了上千万元资金,依照食堂建设标准新建或改建了一批城乡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洪江市投入480万元直接用于芙蓉中学添置学校食堂大型冰柜、消毒机、蒸气机等后勤服务装备,投入200多万元修建双溪中学食堂;泸溪县浦市中学投入60万元,建设了全新食堂。

3、绝大多数学校依法依规经营管理食堂的意识普遍得到增强。各被检学校积极响应政府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号召,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各被检学校食堂都取得了餐饮服务许可证进行合法经营,食堂经营范围与许可证能保持一致,大多数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且做到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与饮水设施还十分狭小简陋陈旧,难于满足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必须的操作、消毒、储存等功能分区以及改善学生用餐环境的要求,饮食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性好转。有的学校食堂不仅没有功能分区甚至靠近猪圈、厕所等污染源(如洪江市黔城完小牡丹幼儿园、宜章县梅田镇车头幼儿园),改造和添置这些设施的任务十分繁重。

2、部分学校食堂食品与饮用水安全存在管理行为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检查发现部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自律工作不够细致或者查而不纠。泸溪县浦市中学虽然新建了食堂,硬件条件有所改善,但消毒、保洁、“三防”等日常管理制度和措施却跟不上。有的地方没有很好地落实中小学食堂不得承包经营的规定,致使少数学校仍然存在对学校食堂实行托管经营等变相承包经营行为。宜章县4所受检学校均存在较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其中一中、二中2所学校食堂实行托管经营并向承包方收取10%15%的管理费用。各地受检学校或多或少存在食品原料采购验收把关不严,索证索票不齐,台帐记录不完整,食品库房存放非食用物质,“三防”措施不严格,加工操作过程中存在生熟食混放、操作台混用、熟食随处摆放等交叉污染隐患,餐饮具消毒不严格,食品留样不规范等问题,诸多薄弱环节集中反映出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应付检查得过且过的侥幸心理严重。东安县4所学校均存在索证索票及台帐制度未落实问题,3所学校缺乏有效的“三防”设施;湘乡市二中使用过期消毒剂。少数学校还存在食堂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上岗,洪江市红岩乡中心学校有5个炊事员只有3个健康证和培训证。

3、学校饮用水方面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有的学校没有向学生提供开水导致学生饮水困难或不洁饮水;湘乡市、双峰县农村学校自备水源检测或二次供水消毒制度和卫生防范措施不严,其中双峰县印塘中学井水水样检测无一次合格。

各检查组已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当地相关部门和学校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详见附件)。涉及到的市州相关部门要对受检学校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在九月底前反馈我们。全省各地中小学都要针对本通报揭示的以及在当地自查过程发现的问题,结合开学工作检查,再进行一次彻底自查并认真整改。

三、整改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做好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地相关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1135号)要求,强化属地监管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正视当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千方百计改善学校食堂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状况,促进学校食堂食品及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2、要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制度,加强管理,从严核发、换发、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坚持对不符合开办条件、或者安全隐患未限期消除的学校食堂不核发换发许可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学校食堂责令关闭吊销许可证,坚决取缔和杜绝无证经营行为。要严格规范学校食堂经营模式,严厉禁止中小学食堂承包或变相承包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借学校食堂承包托管损害学生权益、谋取小集体利益甚至私利行为。

3、认真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特别是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国食药监食〔2011178号),并据此修订和完善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制度和所有食品原料采购的索证索票台帐记录制度。在采购食品原料时,要向供应方索取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或者批次检验报告。在采购鲜()肉类时,应当索取畜产品检疫证。要健全食品采购进仓验收制度,确定专人严格把好进货验收关,在食品购销台帐上详细登记产品名称、供销单位、购销数量、产品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相关证件证明应当保存二年以上备查。要进一步规范食品留样制度,切实做到专人留样、专柜留样、足量留样、标识清晰,保证食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完善食品库房安全制度,严禁在食品库房内放置非食用物资,保持库房通风干燥,“三防”设施齐全。

4、切实加强学生饮用水的管理。使用自备水源供水的学校必须保护好水源,要切实加强管理,责任落实到人,防止污染,定期检测水质,有二次供水的要对蓄水池进行定期清洗、定时消毒,确保饮用水安全卫生,为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目前确无条件的可自烧开水,保证学生饮用水的安全。

附件: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与饮用水安全工作检查结果汇总表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 南省 卫 生 厅

       全文下载                                 二O一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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