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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评选和“开学第一课”活动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1-09-07 00:00 【字体:

关于开展2011年“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评选和“开学第一课”活动的通知

湘公通〔2011134 

www.hnedu.cn   发表时间:2011年09月07日 15:53  来源:湖南教育网 【字体:  
各市州公安局、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下简称《纲要》),全面提升校园消防安全教育能力,引导师生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识与逃生自救技能,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评选和“开学第一课”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开展两项活动,是落实《纲要》要求,预防校园火灾的有力措施,是提升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减少校园突发事件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和公安消防部门要明确主要领导负责,确定专门承办人员;要联合制定本地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实施步骤和任务要求,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学校安全检查和年终工作考评之中。各类学校要确定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抓的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给予活动专项经费保障,并将两项活动与《纲要》明确的学校消防宣传教育任务相结合,通过组织开展两项活动,改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提升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二、推荐评选“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2011年“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评选,按县(区)、市(州)、省、中央逐级评定和推荐。各区县向市州推荐2所学校,参评市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10月9日前,市州应评选5所市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并从中推荐2所学校参评省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10月11日前,各市州将《湖南省“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申请表》和该校创建情况简介及10分钟视频,上报至省公安消防总队。(联系人:吴丹:0731-88119948;省教育厅张轶:0731-84736340)。
  10月下旬,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查看、抽员调查等方式,省公安厅和教育厅评选10个省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并从中推荐5所学校参加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评选(具体标准附后)。11月9日,组织对省级“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进行集中表彰和奖励。
  三、全面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为落实《纲要》确定的学生消防安全教育任务,8月底至9月16日,开展全省消防教育“开学第一课”活动。开学前,各类学校要利用“家校通”网络系统,向学生家长发送火灾防范和紧急避险知识短信。组织新生军训的学校,在军训期间必须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进行一次消防安全专题教育。9月7日前,各市州公安消防部门指导一所中学的专兼职老师上好一堂消防安全示范课,市州教育部门召集中学的分管副校长、保卫科长及老师代表统一进行学习观摩;区县公安消防部门指导一所小学的专兼职老师上好一堂消防安全示范课,区县教育部门负责召集辖区小学的分管副校长、保卫科长及老师代表统一进行学习观摩。观摩后分别召开会议,明确“开学第一课”的相关要求,对本地区落实《纲要》中的学校消防教育任务进行安排部署。9月16日前,采取自主授课、视频授课、邀请专业人员授课等方式,各学校上好一堂学生消防安全课,组织好一次校园紧急疏散演习,并在学生中开展“我教父母一招”成长体验活动,让学生对家庭火灾隐患进行自查,对父母进行消防安全测验,与家庭成员共同完成一篇消防家庭作业。(消防示范课视频和父母消防安全测验题、消防家庭作业可在湖南教育网和湖南消防网进行下载)。
  附:
  1、湖南省“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标准
  2、湖南省“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磐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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