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0/201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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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办通[2011]138号 |
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关于报送2010/2011学年高等学校 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报送2010/201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110号)转发给你们(附件1),并就做好我省数据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高校实施科学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各高校应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数据填报工作,特别要准确理解各项统计指标的内涵,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各高校在填报数据时须对每项统计数据进行认真核对,杜绝出现基础数据不规范、统计数据失实、数据逻辑关系矛盾等错误。如报表中“本学年初实有数”与上一学年统计表中“本学年末实有数”必须一致,仪器设备的金额单位必须统一用“万元”为单位。 三、各高校在正式报送数据前,应在“中国教育统计网” (网址:http://www.stats.edu.cn)下载“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单机版)对报送数据进行检测,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经校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 为帮助学校做好数据审核工作,请负责本次数据报送的同志带上准备报送的数据和笔记本电脑,普通本专科学校于9月20日上午9点到湖南师范大学图书馆二楼212多媒体培训室进行数据的现场审核、修正工作;高职院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于8月24日上午9点到长沙通信职业技术学院培训楼(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沙湖街128号)进行数据的现场审核、修正工作。 四、各校正式报送2010/2011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26日。具体报送方式如下: 1、网络报送:登录“中国教育统计网”使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经检测、修正后形成的上报数据。普通本科院校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校报送基表一、二、三、七和综表二。 2、邮件报送:普通本专科学校发送到湖南省高校数字图书馆,联系人:薛辉明,邮箱:hnadl@yahoo.com.cn,电话:0731-88872068,QQ:45276624。高职院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发送到zhx_zou@126.com,联系人:邹志贤,联系电话:0731-84714893,手机:13875980498。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学校2010/2011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邮件报送内容与网上报送内容相同。 3、函报:将综表(普通本科院校综表一、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校综表二)和基表二、三、七打印一式一份报送我厅相关处室。普通本专科学校报送我厅高教处,联系人:彭玮婧,电话:0731-84720851;高职院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报送我厅职成处,联系人:邹志贤。 五、为方便工作联系,请各校将本单位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附件2)于2011年7月30日前传真到我厅相关处室。高教处传真电话:0731-84714932;职成处传真电话:0731-82204507。 二O一一年七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