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首届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奉献奖获奖教师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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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2011]333号 |
关于表彰首届湖南省普通高校 教学奉献奖获奖教师的通报 |
各普通高校: 根据我厅《关于开展首届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奉献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1〕135号)精神,经各校认真组织推荐,我厅审定,决定授予库锡树等75位教师首届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奉献奖(名单见附件),现予通报表彰。 为鼓励和支持获奖教师长期坚持教学岗位,积极开展教研教改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我厅决定给每位获奖教师立项资助1个省级教改项目。请各校组织和指导获奖教师按照湘教通〔2011〕128号通知要求填报课题申报表,于7月20日前报我厅高教处。 希望获奖教师珍惜荣誉,坚持扎根一线教学岗位,不断提高教学业务能力和教书育人水平,为我省高校的人才培养工作做出更大的努力与贡献。各高校要大力宣传获奖教师的先进事迹,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教学一线普通教师的表彰奖励力度,不断强化重视基层,倾斜一线的政策与舆论导向,大力弘扬教师以教为本、以教为荣的职业精神和乐于奉献、潜心育人的高尚情操,引导广大教师认真钻研教学业务,搞好教学本职工作,推动高水平教师积极承担本专科一线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学校的教学工作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