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阳市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
岳市教通〔2011〕78号 关于印发《岳阳市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评价 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管各民办学校: 为了践行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原则指导意见》(湘教发〔2011〕17 号)精神,扎实做好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工作,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坚持“规范管理、内涵发展”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化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评价力度,更好地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岳阳市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评价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予遵照执行。 附:《岳阳市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评价标准(试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民办学校 教育评估 标准通知 抄 送:省教育厅民教处 岳阳市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评价标准(试行) 一、综合先进学校 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办学思想端正,办学定位准确,在全市民办教育同类学校具有表率作用。 2、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落实民办学校法人治理要求和法人财产权。党团工群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档案资料规范,各种办学证件齐全。按时召开学校董事会(理事会)和教职工大会,主动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职代会、工会作用,民主治校,依法治校。当年没有发生违纪案件、三人以上群体上访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为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有年度财务预算,确保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和学校正常运转。能按照有关规定收、退学生费用,办学资金的筹措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3、办学条件优越。有独立、安全、稳定的办学场地,办学条件达到国家、省、市合格学校标准要求,租用场地有合法的租赁合同,租赁期在5年以上。校园环境整洁、优美,教学设备安全,生活设施配备齐全,校园文化特色鲜明,处处充满浓浓校园文化氛围。 4、教师队伍优良。有一支有资质、数量足、学科配套、能胜任教学、科研、实训的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全面落实市教育局颁发的《岳阳市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管理暂行规定》。学校建立了调动教师积极性和主动性的一系列有效措施。教师学历全面达标,职称比例合理,教师送培有计划,校本培训有措施。 5、教育质量良好。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学生成长,始终坚持教书育人。关爱学习基础差和家庭经济特困的学生有具体措施,学生巩固率、合格率、优秀率明显高于同类学校。师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学生参加相关测试、统一考试,成绩优秀。 6、办学特色明显。注重学校内涵发展,积极探索、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同层次学校中具有明显的办学优势和鲜明办学特色,在省、市同类学校中能起到龙头与示范作用。 二、单项先进学校 (一)教研教改先进学校 1、全面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构建高效课堂教学体系。 2、教育教学特色鲜明,形成了自身教育教学模式。 3、教研教改有计划、有措施、有评价,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教育教学先进学校 1、教育教学质量高。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学生的成长,始终坚持教书育人,关爱学习基础差和家庭经济特困的学生,学生巩固率、合格率、优秀率明显高于同类学校。师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学生参加相关测试,成绩优秀。 2、全面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构建高效课堂,有较强的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识,成效明显。 3、加强校本教研,有计划、有安排组织教师听课、评课和教学比武,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三)办学特色先进学校 1、学校内部管理机制和措施有特色。 2、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思想、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目标有特色。 3、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设置、学科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有特色。 (四)学生就业指导先进学校 1、建立健全了学生就业管理体系与跟踪服务制度。 2、学生就业安置率100%,学生对口就业率达70%以上。 3、学生就业单位条件较好。持续就业率、稳定就业率较高。 4、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近两年没有发生因就业安置而引起的上访事件。 (五)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学校 1、校园布局合理,各功能区域划分明确。 2、校园环境绿化、美化效果好,周边环境安全。 3、有较强的校园文化氛围,文化设施、文化阵地、文化活动、文化特色鲜明。 三、合格学校 1、办学指导思想端正,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能依法依规办学。 2、学校队伍相对稳定、团结协作,组织机构健全。 3、办学条件符合要求,有独立、安全、稳定的校舍与场地,教学设施齐全,师资队伍稳定。 4、学校管理制度规范健全,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有条不紊。 5、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与教职工签订合法聘任合同,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三金”,关爱学生,获得社会和家长的认可。 6、能及时上交自查报告、年终总结、财务报表、评分表,按时接受评估团检查,实事求是填报《岳阳市民办学校年度办学资质审查有关情况核定登记表》,并按时办理年审有关手续。 7、本年度内没有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拖欠教职工工资和因学校过错造成的上访事件。 8、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在籍学生数必须达到300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学校年培训学生数必须达到200人次。 四、整改学校 1、办学思想不够端正,办学行为不够规范,办学条件不符合要求,学校管理松散。 2、没有和教职工签订合同、缴纳“三金”。 3、本年度内出现了安全责任事故、拖欠教职工工资和因学校过错造成的上访事件。 4、没有及时上交自查报告、年终总结、财务报表、评分表,不接受评估团检查,不实事求是填报《岳阳市民办学校年度办学资质审查有关情况核定登记表》,未按时办理年审有关手续。 5、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在籍学生数未达到300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学校年培训学生数未达到200人次。 五、有关事项说明 1、评优评先学校,都必须符合合格学校的条件。在合格学校基础上产生先进单项学校和综合先进学校,在综合先进学校的基础上产生示范学校。 2、整改学校五个条款,凡一项没有达到要求都将列为本年度整改学校,连续两年列为整改学校的,经研究将取消其办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