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度全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研修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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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办通[ 2011 ] 132 号 | ||||||||||||||||
关于举办2011年度全省普通高校大学生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研修班的通知 | ||||||||||||||||
各普通高校: 根据《关于实施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发〔2009〕5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7月10日—15日在长沙举办2011年度全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班时间和地点 1、时间: 2、地点:长沙市石燕湖金茂大酒店(于双春经理手机:15243613088,酒店前台电话:0731-86962888 )。 二、主要研修内容和形式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坊;赴户外拓展基地开展调适身心健康有关活动。 三、参训对象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一线专职教师,每校选派1人,本科院校可选派1-2人。 四、有关费用:参训人员的往返交通费由选派高校承担,其他费用由省委教育工委负责。 五、注意事项:本期研修班由长沙理工大学(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会会长单位)承办。请各校于7月6日前将《湖南省2011年度普通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研修班回执单》(见附件)以传真件方式发至会务组。 联系人:喻玲、郑延恒 联系电话:0731—85258163; 传真:0731—85258157 附件:湖南省2011年度普通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 职教师研修班回执单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湖南省2010年度普通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专职教师研修班回执单
传真:0731—85258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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