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第二次预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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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2011]248号 |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第二次预警通知 |
各市州教育局,省属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第二次预警通知》(教体艺厅〔2011〕5号)转发你们,请结合我省当前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与饮用水安全检查、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和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督等专项工作一并贯彻落实。入夏以来,各类食源性疾病渐入高发期,我省个别地区个别学校也发生了食物中毒事故。各地各学校要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和肠道传染病防控为重点,特别要强化对国家和地方各类教育考试期及考点考区食品与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各环节工作。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常规宣传教育,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小卖部)食品采购等环节的管理,加强监督检查,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加强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全面做好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