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召开全省普通高校招生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湘教办通[201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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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办通[2011]85号 |
关于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 招生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 召开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暨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
各市州教育局、普通高等学校,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委员: 教育部定于 一、会议时间及会场安排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省级分会场设长沙市东塘电信分公司办公楼三楼可视电视会议厅(地点:韶山路439号)。除长沙以外各市州设分会场,有条件的县(市、区)设县(市、区)分会场。 二、会议议程 (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 1、教育部领导讲话; 2、国家教育统一考试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讲话。 (二)全省电视电话会议 1、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郭开朗同志讲话; 2、省政府党组成员、省教育厅厅长张放平同志讲话。 三、与会人员 (一)省级分会场 1、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全体委员; 2、在长高校主管招生的校领导、招生处长; 3、长沙市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全体委员,市教育局主管普通高校招生、纪检监察、基础教育的负责人,市高校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二)市州分会场 1、所在地高校主管招生的校领导和招生处长; 2、市州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全体委员; 3、市州教育局主管普通高校招生、纪检监察、基础教育的负责人,市州高校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三)县(市、区)设立分会场的,其参会人员参照市州分会场的参会人员确定。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在省级分会场出席会议的有关单位(部门)将与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于 (二)请各市州教育局负责落实本地分会场的组织工作,并负责通知相关参会人员,于 (三)各县(市、区)是否设分会场由市州教育局确定,会场组织工作由各市州教育局安排。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O一一年五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