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
![]() |
湘教通[ 2011 ] 193 号 |
转发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 |
各高等学校,各市(州)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教人函〔2011〕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严格按教育部通知精神开展我省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 2、每个高校限推荐1名、每个市(州)限推荐1-2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3、候选人材料统一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审批表》格式和教育部报送材料有关要求的规定填报。 4、各高校、市(州)务必于 联系人:刘书华;联系电话:0731-84715485;电子邮箱:1179948190@qq.com 附件:《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