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首大学等12所本科院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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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2011]179号 |
关于吉首大学等12所本科院校公共艺术课程 教学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
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根据《关于对教育部体艺厅〔2006〕3号文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湘教通〔2009〕215号)精神,我厅组织有关专家于 一、主要成绩 (一)公共艺术教育逐步得到落实,各个学校相继建立了相关的管理机构 所查的学校依照教育部下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文件精神,将美育教育纳入到了人才培养方案,建立了相关的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将公共艺术课教学作为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融入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其中,吉首大学、衡阳师范学院的教学管理措施基本到位,在教学目的、任务、内容、手段运用和课程考核以及质量监控上均有明确的要求,得到专家组的好评。 (二)公共艺术课程体系建设逐步规范 所查的12所高校中,大部分学校逐步建立了专兼职公共艺术课教学的教师队伍,其年龄、学历、职称、专业结构趋于合理。部分学校教师的教研和科研呈现出围绕公共艺术课程而展开的趋向,并出现了一批自编教材、教研论文、科研课题。部分学校坚持以精品课程为目标的课程网络平台已开始运行,以充分发挥现代教学手段的作用。 所查的12所高校中,大部分学校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要求,重新修订了学生培养方案,将公共艺术课程列入文化素质教育限定性选修课程,并规定学生就学期间必须通过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获得2个学分后方可毕业。有的学校还开设了多门任选公共艺术教育课程。其中吉首大学开设了包括地方民族特色课程达60门之多。有的学校建立了选课申请,课程评价、教学研讨、质量分析、督学指导等较为完善的管理方法与制度,使艺术教育课程建设渐趋规范,管理日臻完善。 在所查的12所高校中,大部分学校围绕公共艺术课程的开设展开了较为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在公共艺术课程的熏陶下,艺术实践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艺术教育的外延得以体现,并促进了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和谐的发展。通过公共艺术课程的学习,提高了大学生感受美、鉴赏美的能力,在大学生艺术展演和各类比赛中,展示了他们表现美、创造美的风采。课堂内外、学校内外都体现了大学生美的体验、美的追求、美的展示、美的向往。 二、存在的问题 依照专家组检查的情况分析:所检查的12所高校的公共艺术课不同程度的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少数高校对开设公共艺术课认识和管理机制不到位,有的高校对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贯彻不力,对学生必须获得公共课程相关学分要求方可毕业的指令性明确规定执行不到位,相关教学管理文件和教学大纲、考试大纲、课程介绍不完善,反映出对公共艺术课程认识上的不足和管理上的乏力。二是公共艺术教学的师资供需矛盾突出,不少学校缺乏专职教师,部分兼职教师缺乏应有的教学资质,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敬业精神也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三是对教育部“限定性选修”课程的性质把握得不准,有的课程名称不够规范,有的课程内涵名不副实,有的教案滥竽充数,有的考试缺乏对课程基本的理解。四是经费投入不足,有的学校场地设备设施简陋,有的学校艺术场地设施共享率较低。 附件:部分高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的基本情况 二O 附件: 部分高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的基本情况 吉首大学:管理机构落实,管理文件规范细致,对于公共艺术教育课程的组织实施、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建设、理论研究与交流合作、绩效评估与课程宣传推介都有明确的规定。8门限选课程名称规范,学分要求明了,任选课程门类丰富,且体现了地方性和民族性的特点。有对选修课程的规范管理和教学对象明确的课程教案。艺术实践成绩突出,在国内外的展示中广受好评,并体现了地域、民族、历史、文化等诸多特点。但尚缺专职教师,需进一步加强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和运用,加强对优质教材的使用与管理,提高与公共艺术课程相关的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的层次和水平。在经费上给予公共艺术课程建设多方位的支持。 南华大学:管理机构到位。成立了公共艺术教学中心和公共艺术课程管理办公室,指导协调全校公共艺术课程的教育教学工作。逐步规范了限定性选修课程名称,虽提出了学分要求,但未能达到2个学分的相关规定。组织教学过程较为规范,有开课申请、调查问卷、学生评价。《影视鉴赏》建立了课程网络平台,信息量大、课件精致,对教学互动、课堂出勤、课后研究讨论、课程考核都有精心设计,课程管理科学。艺术实践成果较突出,有与公共艺术研究相关的科研论文数篇。但需建立专职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提升公共艺术课程的质量,规范教材的选用,加大对课程建设的投入和逐步完善课程门类,规范学分,全面实施教育部对于大学生毕业相关艺术课程及学分的要求。 湖南工业大学:领导机构落实,建立了公共艺术教研室,并下发了公共艺术课程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教学实施、日常管理、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和教研室负责的工作职责提出了细化和明确的要求。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有限选课程和学分的规定,并开设了多门任选课和艺术系列讲座。但课程门类尚不齐全,课程名称还需规范。学生选课率较高,已查的文件中,体现了教学管理的过程和环节基本规范合理。教研和科研的成果较为突出,层次较高,专业性强,研究对象明确。但尚无一支专职教师队伍,教案和课件的质量尚需加强,课程的考核和教材的选用需更加规范,并积极参加全国和全省的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衡阳师范学院:领导机构落实,公共艺术课程管理规范。对于公共艺术课程开设的意义、价值、作用有较高的认识,对教学目的、任务、内容、手段、考核有明确细致的规定。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了相关课程的限选性质和学分要求,但开设的门类尚显不足,且名称不够规范。有已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考试大纲、督导听课记录。但课程的考核需进一步规范,同时应反映出任课教师对课程内涵的正确理解,如何处理好知识与实践、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的关系。所查的教案和课件质量较好,并有2部自编教材。艺术实践成果突出,学校有对公共艺术课支助的教材出版费用和课酬的奖励政策。但教师联系公共艺术教育展开的科研、教研成果不多,且质量不高。 湖南文理学院:成立了以学校领导为负责人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对公共艺术课程有明确的限选和学分要求。开设了8门限选课程和6门任选课程,但课程名称需进一步规范。在已设的公共艺术课程中,有一门国家精品课程和一门省级精品课程,有自编教材和多篇围绕公共艺术课程研究的科研论文。但需加强对教学必备文件的建设和课程考核的规范要求,教师的教案中的教学对象不够明朗。专职教师队伍尚未建立,经费的投入也需更进一步落实用于课程建设之中。 湖南城市学院:成立了以学校领导为负责人的艺术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兼职管理人员,对公共艺术课程有明确的学分要求,教学文件较为完备。教材选用合理,有与公共艺术教育相关的教研论文和科研课题。艺术实践成绩较为突出。但需进一步明确限选课和任选课的区别,加强对课程考核的规范要求,建设一支专职教师队伍,加大经费投入,加强经费运行管理。 怀化学院:领导机构完善,下设公共艺术教研室和管理人员。将公共艺术课程纳入人才培养目标,并有限选和学分的明确要求,有已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考试大纲、课程介绍和教学计划、教材选用规范,并有自编教材二本。艺术实践成绩突出,有围绕公共艺术教育的科研论文和科研课题。需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的质量和监督管理,规范课程的考核,建立一支真正意义上的专职教师队伍,加大对公共艺术课程建设的投入。 邵阳学院:领导机构落实,有专门的办公室和教研室,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有学分的要求,但需要进一步明确限选课的性质。已开设的5门公共艺术课,有较为完备的教学文档,包括教学任务书、授课计划、试卷分析、课后小结等。并制定了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对象明确的教案与多媒体课程。教材选用得当,艺术实践成绩突出。有结合公共艺术课程的科研论文和厅级、校级课题。需逐渐完善限选课程的开设,规范课程考核,建立专职教师队伍,加大对公共艺术课程建设的经费投入。 湖南科技学院:领导机构到位,成立了公共艺术课教研室,但无专职教师。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有限选课程和学分的要求,但课程门类开设不足,且有个别的考核体现出教师对教学目的和课程内涵理解上的不足。但《戏剧鉴赏》的试卷体现了教师对课程理解的深度,在基础知识结构的支持下,让学生自主地表达艺术体味、艺术审美、艺术评价以及对各类艺术体裁互为融合的思考。学校的艺术实践成绩较为突出,且有较好的科研成果。但需进一步规范教材的选用,加强对课程质量的建设和管理,加大对公共艺术课的经费投入。 湘南学院:学校领导高度重视,领导机构完备,规格高,设立了公共艺术教育管理办公室。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了4门限选课程和13门任选课程,并规定了限定性选修的要求,但学分尚未达到教育部的要求。在已查的教学文件中,有教案、多媒体课件与成绩册,课程的评价等相关资料,但教学大纲、考试大纲试卷等文件不全。对于公共艺术课程的教学监督管理尚需进一步加强。学校牵头的自编教材获省优秀教材,其成果应用在公共艺术教学当中。学校的艺术实践成绩较为突出,但与公共艺术相关的科研、教研成果不多,学校需加大经费的投入和专职教师队伍的建设。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领导机构落实,制定了艺术教育指导委员会章程,成立了公共艺术课与实践教研室。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有限选课程和学分的具体要求。已开设的课程有教学日历、教学大纲、考试大纲等相关教学文件。但试卷不全,课程评价和监督的支撑材料不齐全,教案的质量差距较大,反应出教师对公共艺术课的态度有较大的差别。个别教案受到专家组的普遍质疑。艺术实践成绩突出,但公共艺术方面的教研、科研方面尚没有成果体现。还需逐步建立一支专职教师队伍,加大对公共艺术课程建设的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