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三级指标督查观测点》的函
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
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
三级指标督查观测点》的函
各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门: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1]4号)精神,省委教育工委将于4月中下旬组织开展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情况督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湖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三级指标督查观测点》,作为督查工作开展的依据,现印发给你们,请在迎检工作中作为参考。各高校在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联系我部。联系电话:0731-85715329。
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