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高校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10〕387号
关于做好我省高校财政补贴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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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hnedu.cn 发表时间:2010年10月27日 17:07 来源:湖南教育网 |
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节能政策,做好今明两年我省高校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不断增强高校师生节能意识,降低高校运行成本,推进高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校园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广和使用高效照明产品的意义。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有利于切实降低电耗,带动全社会节能降耗,并将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有利于推动全省节约能源资源、促进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对我省建设“两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高校要把推广使用高效照明产品作为两型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到位。
二、认真做好规划。各高校要在认真做好学校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的基础上,制定学校高效照明系统建设与改造规划,根据校园各功能区域所需能耗的实际,优化学校照明系统设计,按照新建设施项目全部使用高效照明产品、已建项目逐步进行更新的原则,制定整体改造方案,加快淘汰学校仍在使用的白炽灯、老旧自镇流灯和T10、T12等普通荧光灯、汞灯,更换为高频T8型三基色双端低碳高效直管荧光灯。
三、认真落实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使用经费。各高校要加大对节能改造的投入力度,在每年的经费预算中按照学校节能改造规划,安排一定经费,保障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使用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高校要利用多种形式,向教职工和学生宣传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和推广高校照明产品的重要意义,强化师生节约能源、资源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工作开展的有效性。
五、积极主动选购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统一组织的全国招标结果,松下电工(中国)有限公司和浙江晨辉科技有限公司为湖南省中标企业。各高校接到本《通知》后,要积极与松下电工(中国)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徐顺乐,139****4676,82952190)和浙江晨辉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陆根清,137****3155,82284255)联系,按照供货商提交的价格(该价格为中标协议价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部分)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力争完成推广任务,并将完成情况报省教育厅财务建设处,联系人:刘梦清 0731-84724747,曾建军0731-84714941。
湖南省教育厅
二O一O年十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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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曾建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