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省本级培训第三期培训计划的通知
![]() |
湘教通[2010]383号 |
关于下达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 省本级培训第三期培训计划的通知 |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我厅《关于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与考核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0〕145号)安排,决定于11月中旬启动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省本级第三期培训。现将第三期培训计划公布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的教师要求具有与任教专业对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有当前任教专业一年以上专业教学经历,参加培训的专业应与教师实际任教专业一致。 二、培训专业及计划 第三期培训专业为模具制造技术等5个专业,培训计划分专业分市州下达,各市州教育局应根据本地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需要将培训计划分专业分配到相关学校,由学校确定培训对象。详情见附件1。 三、报名与注册 1、培训报名。各学校根据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对象后,登录湖南职成教育信息网(http://zcc.hnedu.cn)或湖南职成教育网(http://www.hnvedu.com)进入“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与考核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填报《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汇总表》)并提交。各市州通过“管理系统”将所属学校的《报名汇总表》汇总,审核后提交。各市州的纸质《报名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市州教育局公章后于10月29日前寄送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考核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职教培考委)办公室(地址: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成教研究所高职室,长沙市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育厅西院科研大楼807室,联系人:舒底清,电话:0731-84402943,邮编:410005)。 2、培训注册。培训报名完成后,省职教培考委办公室将培训任务下达到相应基地,由各培训基地及时联系参培教师,告知报到事项,并于报到前指导参培教师完成培训注册。参培教师注册后,不得变更名单,不得要求更换培训地点,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变更的,须在报到前通过市州教育局报省职教培考委办公室完成变更手续。 四、报到及培训时间 所有参培教师于11月10日到相应培训基地(见附件3)报到,11月11日开始培训,培训时长为40天左右。 五、工作要求 1、各市州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计划落实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一旦确定,不得随意调整,不得安排参培教师其它工作,确保参培教师能安心完成培训任务。要切实加强对参培教师的教育和管理,重点加强专业教师培训与考核相关政策的宣传,增强教师参加培训的紧迫感和主动性。要明确专人负责了解参培教师在培训期间的表现,配合培训基地做好参培教师管理工作。 2、各培训基地要成立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培训工作组织管理机构。要按照我厅颁布的培训与考核标准,科学制定培训与考核实施方案,特别是要把顶岗实习环节落到实处。要积极改善培训条件,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积极聘请企业一线专家或能工巧匠担任培训教师。要加强对参培教师的培训过程管理和考核,加强培训质量自我监督,切实保证培训质量。 3、各参培学员要珍惜培训机会,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与考核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0〕297号)的有关规定,切实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要自觉服从基地的相关安排,不得向培训基地提出不合理要求,有意见应通过正当渠道反映。培训期间,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之外,一律不准请假,不准缺席。 附件:1、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省本级培训第三期培训计划分配表 2、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 3、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省本级培训第三期培训基地一览表 二O一O年十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