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职学院、成人高校新增专业条件审核和拟招生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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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2010]284号 |
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职学院、成人高校 新增专业条件审核和拟招生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
各高职学院、成人高校: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省高职院校、成人高校2011年度新增专业条件审核和拟招生专业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专业申报 (一)申报原则 1、新增专业原则上限在学校重点建设专业大类范围内设置。 2、新增专业应做充分的市场调查,以就业为导向,充分考虑行业、企业或区域产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3、2009年12月30日以前批准设立的学校申报新增专业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新批准设置的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工商职业学院、湖南高尔夫旅游职业学院申报新增专业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 4、已列入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的学校,新增专业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国控专业和目录外专业除外)。 (二)申报程序 1、学校填写《湖南省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校增设专业备案表》和《湖南省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校2011年度新增专业汇总表》报我厅职成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自行增设的目录内非国控专业只需填报《湖南省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校2011年度新增专业汇总表》。 2、我厅组织专家审阅各校上报的申报材料,对照《湖南省高职学院成人高校新增专业条件审核等级标准》(见附件1)对专业开办条件进行审核。 3、经我厅条件审核拟同意开设的专业连同其它2011年度拟招生专业一起上报教育部审批备案。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湖南省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校增设专业备案表》一式五份; 2、《湖南省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校2011年度新增专业汇总表》一式两份; 3、申报《目录》外专业,还需另附专业简介和教学计划等材料,专业简介应包含专业培养目标(100字以内)、专业核心能力(100字以内)、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150字以内)、就业面向(100字以内)和其他(100字以内)等内容,同时附电子版。 4、属于《教育部关于公布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专业设置整理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10〕2号)已核定招生的《目录》外专业(附件5),必须使用指定的专业代码。 5、申报增设医学类、药学类、教育类、公安类和司法技术类等国控专业必须由相应省级业务主管厅(局)签署意见后方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时间 新增专业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13日,愈期延至下一年度。 二、专业备案 2011年拟招生专业(成人教育专业除外)须报教育部备案。各校通过“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工作平台”(网址:www.techoa.cn,平台登录初始密码请向我厅职成处索取)填报。 (一)备案原则 1、实行先备案后招生的原则,不同意备案的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2、鼓励各校自行撤销市场需求量少、就业率低、招生难的专业。 3、连续三年未招生,没有在校学生的专业应予撤销。 拟撤销专业须填写《湖南省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校2011年度撤销专业汇总表》报我厅职成处备案。 (二)网上备案内容 1、2010年实际招生专业情况; 2、2011年拟招生专业情况; 3、专业设置工作平台联系人信息。 (三)操作程序 具体操作程序请按照专业设置工作平台上的操作指南执行。 (四)备案时间 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27日。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邹志贤、刘婕 联系电话:0731-84714893 传真:0731-82204507 附件:1、湖南省高职学院成人高校新增专业条件审核等级 标准 2、湖南省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校增设专业备案表 3、湖南省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校2011年度新增专业 汇总表 4、湖南省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校2011年度撤销专业 汇总表 5、教育部2010年核定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外专业名单 二O一O年七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