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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省本级培训第二期培训计划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0-06-29 00:00 【字体:




 湘教通[2010]226号

关于下达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

省本级培训第二期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我厅《关于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与考核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0〕145号),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省本级培训第二期将于7月中旬启动。现将第二期培训计划公布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的教师要求具有与任教专业对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有当前任教专业一年以上专业教学经历,参加培训的专业应与教师实际任教专业一致。
   二、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以专业为单位下达。在各市州预报名的基础上,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与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培考委办公室”)将省本级培训第二期培训计划分配至各市州(分配表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1、培训报名。培训对象确定后,相关学校登录湖南职成教育信息网(http://zcc.hnedu.cn)或湖南职成教育网(http://www.hnvedu.com)进入“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与考核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填报《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汇总表》)并提交。各市州通过“管理系统”将所属学校的《报名汇总表》汇总,审核后提交。各市州的纸质《报名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市州教育局公章后于6月30日前寄送培考委办公室(地址: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成教研究所高职室,长沙市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育厅西院科教大楼807室,联系人:舒底清,电话:0731-84402943,邮编:410005)。
   2、培训注册。参培教师确定后,由各培训基地通知参培教师进入“管理系统”填写注册信息,确认参加培训。注册成功后,市州和学校不得更换参培教师,培训教师不得要求更换培训地点。
   四、报到及培训时间
   所有参培教师于7月18日到相应培训基地报到(培训基地由培考委办公室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培训时间为40天左右。
   五、工作要求
   1、各市州必须严格按计划落实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一旦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各中等职业学校必须安排好参培教师的工作,并通知参培教师按时报到参加培训。培训期间,各地、各校不得安排参培教师其它工作,确保参培教师能安心完成培训任务。
   2、各培训基地要成立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培训工作组织管理机构。要按照我厅颁布的培训与考核标准,科学制定培训与考核方案,积极改善培训条件,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要建立学员管理制度、学员评价制度和培训质量自我监督制度,加强培训组织管理,切实保证培训质量。
   3、各培训学员要珍惜培训机会,严格遵守培训纪律,集中精力参加培训,切实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培训期间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一律不准请假,不准缺席。
 
   附件:1、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省本级培训第二期培训计划分配表
         2、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培训报名汇总表
 
                            二O一O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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