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中央文明办秘书组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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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2010]218号 |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中央文明办秘书组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中华职业教育社 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 竞赛活动的通知 |
各市州教育局、文明办、团委、中华职业教育社: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 中央文明办秘书组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0〕11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转发至所辖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参加竞赛活动,并就我省复赛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第七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相关要求,省教育厅、省文明办、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中华职业教育社联合成立第七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湖南省复赛组织委员会,具体负责赛事组织和评选工作。
组织委员会成员:
主 任: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 键
副主任: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 张大伟
省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处处长 姚伟红
共青团湖南省委学校部部长 廖良辉
湖南中华职业教育社办公室主任 杨里平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副处长 周芳友
成 员: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成教研究所所长 刘显泽
湖南教育电视台台长 戚人杰
湖南教育报刊社社长 任晓峰
湖南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主任 唐东斌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成教研究所副所长 陈拥贤
高中生》杂志社社长、主编 胡宏文
二、项目设置及竞赛内容
省级复赛设征文、设计、摄影、FLASH动漫、展示等五类十个项目,具体竞赛要求按第七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方案执行。
三、参赛对象
我省2010年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高职学院中职部学生参赛,应在校名后注明中职部;五年制高职学生参赛,应注明年级)。
四、时间安排
1、学校初赛于7月5日前结束,初赛结束后将参赛作品、数据库按相关要求报市州教育局。
2、各市州教育局于7月10日前将本市州参赛作品和数据库统一汇总后上报到省复赛组委会(如用挂号包裹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并在“职教新干线”上相应的市州“中职学生文明风采竞赛办公室空间”内提交相关电子文档。
3、全省复赛评审工作于7月下旬进行。
五、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全国“文明风采”竞赛方案的要求,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实践活动,大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有针对性地抓好“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初赛工作。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在建的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的牵头学校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面组织“文明风采”竞赛,每个项目均须有作品参赛,且每校作品总数不得少于20个。
2、各市州要按照要求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积极组织区域内各中等职业学校广泛参加,督促学校及时组织初赛,推选出优秀参赛作品参加省级复赛。同时,要按照“中职学生文明风采竞赛办公室空间”内设置的相关栏目,按操作说明提交各类各项作品(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1)。
3、省复赛组委会将根据各地选送参赛作品情况,以市州为单位开展“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组织奖的评选工作,对竞赛活动组织好的市州进行表彰。
4、省级复赛和参加全国决赛都不收取参赛费用。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欧 健 彭文科
联系电话:0731-84402946,88882736
手 机:13135314582,15274950536
通信地址:湖南省教科院职成教研究所,长沙市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育厅西院805室
邮政编码:410005
电子邮箱:317783776@qq.com
附件:1、第七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湖南省复赛作品网上提交操作说明
2、第七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湖南省复赛作品要求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 省 文 明 办
共青团湖南省委 湖南中华职业教育社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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