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春季成人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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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办通[2010]91号 |
关于做好2010年春季成人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
各高职学院、成人高校: 为做好2010年春季成人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成人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备案工作 1、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教学〔2007〕3号)和我厅《关于做好全省高职院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7]225号)精神,请各校使用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的帐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的“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下载本校成人高等教育2009年底录取新生名单,与学校新生报到注册名单进行核对确认,将通过的数据按新生学籍注册表结构要求(附件1),生成上报教育厅的新生注册数据,并在规定的时间(附件2)到我厅职成处审核备案,打印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然后将审核无误的数据上传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逾期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补注册。 2、我厅将对招生专业、学制、学习形式等信息进行审核。招生专业按照省教育厅公布的备案专业进行注册,凡未经我厅条件审核同意备案的专业不予注册。学制和学习形式(指脱产、业余、函授)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规定办理,注册时以录取审批表为依据,各校不得随意变更。 二、其他事项 1、注册地点:省教育厅院内小二栋一楼,联系人:邹志贤,联系电话:0731-84723764,手机:13875980498。 2、为了减少大家排队等候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请各校提前将新生注册数据发电子文档到指定邮箱zhx_zou@126.com预审,并根据预审结果准备好相关材料(转学批复、改专业备案报告等),严格按安排时间前来办理电子注册手续,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