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调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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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调研工作的通知 |
各市州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省实施办法,我厅决定在全省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调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安排调研活动。为做好此次调研工作,我厅制定了专门调研方案(附后),各市州要按照调研方案的有关要求组织调研活动。 二、实行全面调研与抽样调研相结合。各市州都要开展调研活动,省抽样市州(名单见调研方案)的调研可与我厅调研活动合并进行。其他市州要按照调研要求,自行确定调研县市区,组建调研队伍,按时完成调研任务。 三、切实加强调研工作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工作,要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干部和专家参与调研活动,调研要实事求是,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填报的数据都应客观真实。 四、按时上报调研报告。各市州调研活动结束后,要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含有关统计表),并于3月底前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黄承瑜,传真电话:0731-84722964,邮箱:hcy11201@163.com)。 二O一O年三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