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湖南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研究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湖南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 研究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
湘高党研〔2010〕2号 |
各会员单位、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充分调动广大高校党务干部和理论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并报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批准,决定在全省高校中评选近三年来高校党的建设研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类别和范围 (一)湖南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研究工作先进单位 评选范围:研究会会员单位的相关部门(不评学校)。 (二)湖南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研究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范围:从事党务工作的专职干部、理论工作者。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湖南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研究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单位领导班子科研意识强,科研管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组织到位; 2、单位科研建设力度大,管理制度有效,科研经费有保障; 3、单位成员积极开展科研活动,形成特色,踊跃承担课题研究任务; 4、单位研究氛围浓厚,课题研究成效明显,科研成果突出; 5、按要求做好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的管理工作,所在学校课题按时结题; 6、所在学校积极支持研究会工作,按时上交研究会会费。 (二)湖南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研究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积极申报、主持或参与高校党建研究的有关课题,并扎实开展研究工作,结题及时; 2、重视自身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修养,有公开发表的高校党建研究的学术论文,在科研成果评审中有较高档次的获奖成果; 3、注重以理论研究来指导实践工作,积极将研究成果推广和转化到高校党建工作,效果好; 4、所在学校积极支持研究会工作,按时上交研究会会费。 三、评选名额和方法 (一)湖南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研究工作先进单位20个,由各高校自行申报。 (二)湖南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研究工作先进个人100名,本科院校可推荐2名,高职高专院校推荐1名。 (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均由研究会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进行评审产生。 四、评选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好中选优,严格审核,保证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2、各高校要严格按照下达名额评选推荐,超过名额的高校不予受理。 3、申报党的建设研究工作先进单位的高校,需报送《湖南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研究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一式三份,如有条件请提供支撑材料一式三份;申报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研究工作先进个人的,需报送《湖南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三份,如有条件请提交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相关表格请在“湖南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研究会”网站下载,请双面打印)。 4、请各高校于 五、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411105 通信地址:湘潭大学党委党校(办公楼518) 联 系 人:欧阳巍 联系电话:0731-58292957,13107327111 附件:1、《湖南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研究工作先进单位登记表》 2、《湖南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研究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 湖南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研究会 二O一O年三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