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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关于报送新闻发言人信息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0-03-01 00:00 【字体:




 湘教办通[ 2010 ] 37 号

转发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关于报送新闻发言人信息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关于报送新闻发言人信息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将你校新闻发言人及其助手、联络员的相关信息于201035日前传真至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以便及时汇总上报省委宣传部。

联系人:钟大蔚,传真电话:073188834792

 

 

 

  OO年三月一日

 

 

 

 湖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新 闻 办 公 室

关于报送新闻发言人信息的通知

各市州政府新闻办、省直各单位、各国有大型企业、各高等院校:

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推动下,我省新闻发布制度从无到有,逐步健全,省政府新闻办、省直部门和市州三级新闻发布体系逐步健全,省政府所有组成单位及大多数直属单位、14个市州人民政府以及部分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设立了新闻发言人,成立了新闻发言人工作班子。新闻发布工作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满足群众知情权、维护社会稳定、树立湖南形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新闻发布制度,现就报送新闻发言人信息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七届四中全会的有关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081)文件精神,省委各部门要建立新闻发布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成立新闻发言人工作班子。

二、经请示省委常委会议同意,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新闻发言人,同时作为网络新闻发言人,发布党委、政府的网络新闻和党务政务信息,并就网络媒体和网民关心的相关问题进行答复。

    三、请各地各单位于32前,将新闻发言人及其助手、联络员的相关信息(见回执表)报我办新闻发布处,联系人:何玲玲;电话:8221906013973177571;传真:82219515

四、请省国资委、省高校工委分别收集国有大型企业、高等院校新闻发言人信息,汇总后统一报我办。

 

附:新闻发言人信息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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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关于报送新闻发言人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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