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关于报送新闻发言人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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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办通[ 2010 ] 37 号 |
转发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关于报送新闻发言人信息的通知 |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关于报送新闻发言人信息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将你校新闻发言人及其助手、联络员的相关信息于2010年3月5日前传真至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以便及时汇总上报省委宣传部。 联系人:钟大蔚,传真电话:0731-88834792。 二O一O年三月一日 湖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新 闻 办 公 室 关于报送新闻发言人信息的通知 各市州政府新闻办、省直各单位、各国有大型企业、各高等院校: 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推动下,我省新闻发布制度从无到有,逐步健全,省政府新闻办、省直部门和市州三级新闻发布体系逐步健全,省政府所有组成单位及大多数直属单位、14个市州人民政府以及部分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设立了新闻发言人,成立了新闻发言人工作班子。新闻发布工作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满足群众知情权、维护社会稳定、树立湖南形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新闻发布制度,现就报送新闻发言人信息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七届四中全会的有关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08〕1号)文件精神,省委各部门要建立新闻发布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成立新闻发言人工作班子。 二、经请示省委常委会议同意,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新闻发言人,同时作为网络新闻发言人,发布党委、政府的网络新闻和党务政务信息,并就网络媒体和网民关心的相关问题进行答复。 三、请各地各单位于 四、请省国资委、省高校工委分别收集国有大型企业、高等院校新闻发言人信息,汇总后统一报我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