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关于举办“学校发展与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创新研讨会”的通知》
转发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关于举办“学校发展与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创新研讨会”的通知》 | ||||||||||||||||||||||||||||||||||||||||||||||||||||||||||||||||||||||||||||||||||||||||||||||||||
发表时间:2010年02月22日 15:58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字体:大 中 小】 | ||||||||||||||||||||||||||||||||||||||||||||||||||||||||||||||||||||||||||||||||||||||||||||||||||
关于举办“学校发展与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创新研讨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大,教育条件的逐步改善以及教育改革的日益深入,作为监控教育教学质量的学校督导评估机制成为现代教育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督导评估对引领和促进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和学校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做好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积极开展学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创新,建立并全面实施学校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对推动实施素质教育、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内涵发展、建立教育发展保障体系与质量监控机制、推动基础教育以及各类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帮助各有关单位及时准确把握我国基础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最新政策动态,积极探索督导评估机制创新工作的办法,提高督导评估的实效性,进一步促进基础教育的内涵建设和教育督导的专业化发展,深入探讨学校教育督导评估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应广大督学的要求,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决定继续举办“学校发展与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创新研讨会”,请各省、地(市)、县(市、区)教育局组织集体报名参加。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内容 1.我国教育督导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主要任务 2.教育督导评估最新理论与方法 3.学校督导评估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4.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 5.关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 6.以校为本的教育督导模式构建 7.教师教育的督导与评估 8.统筹城乡教育发展背景下教育督导评估的机遇与挑战 9.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监测体系的建立 10.关于教育督导的专业化发展 11.教育督导评估信息化平台建设 12.北京市督政工作的基本经验与发展思路 13.上海市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的研究与实践 14.区域推进素质教育实施与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经验与借鉴 二、参加对象 各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负责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各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副主任及教育督导干部;各学校的校长和兼职督导员。 三、 研讨方式及师资 研讨会拟邀请教育部有关部门领导、著名专家学者和资深教育督学(国家、省、市和县)围绕主题作系列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专题报告,在报告中突出案例教学,并结合各地督学经验、改革思路进行深度研讨和交流。 拟邀师资:(排名不分先后) 郭振友 国家教育部副总督学、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 王文湛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原司长、国家副总督学 高文浩 国家督学、中国教育督导研究会副秘书长、山东教育督导学会副会长 高玉琛 北京市人民政府督导室原常务副主任、国家督学 诸 平 著名教育问题研究员,国家督学,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赵连根 上海市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教育处处长、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四、时间与地点(开班前五天为报名截止日期) 第一期 2010年3月12日- 3月16日 海 口 第二期 2010年3月26日- 3月30 日 厦 门 五、研修费用与报名办法 会议费780元/人,资料费实收,食宿、调研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并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email、传真或邮寄至: 北京市100192信箱 邮编:100192 研讨会秘书处 收 电 话:010-59145872 51528090 传 真:010-51528090 Email:bnu5566@sina.com 联系人:马琰云 徐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主办,由中国国际经济科技法律人才学会学术部协办。 监督电话:010-58801887 秘书处将根据报名表寄发报到通知,告知具体会议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具体事宜。 六、其它事项 欢迎各地教育局、学区、学校组团参加或在当地办班。 北京师范大学 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二○一○年一月 附: 学校发展与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创新研讨会报名表 经研究,我单位选派下列同志参加:(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1、因名额有限,此表请尽快传真至徐兵010-51528090或email至bnu5566@sina.com ; 2、此表复制有效,并保存本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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