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高职院校专业建设评估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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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2010]12号 |
关于2009年高职院校专业建设评估结果的通报 |
各高职学院、成人高校: 根据《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09〕29号)精神,依照《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评估办法(试行)》,我厅对全省47所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举办的制造大类、财经大类下37个专业、211个专业点进行了专业建设评估。经过同行专家网上评审量分,省教育厅审核公示,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布。 各高职院校、成人高校应根据院校办学定位和已确定的重点建设专业大类,结合专业建设评估结果,进一步对接湖南产业发展要求,深入进行专业人才需求市场调研,优化专业结构,调整专业设置,合理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积极改善专业办学条件,加强专业教学管理,努力办精品专业、特色专业,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