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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关于报送2008/200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09-10-14 00:00 【字体:




 湘教通[2009]453号
转发教育部关于报送2008/2009学年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报送2008/200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09〕15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教学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请学校严格按教育部的要求填报,准确理解每项统计数据的内涵,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二、各校上报数据前请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单机版)”对报送数据进行检测,并经校领导认真检查、审核,在报表上签名后上报。在报表中,“本学年初实有数”应与上学年的表中“本学年末实有数”相同,仪器设备的金额单位为“万元”。
三、报送内容:
1、网上报送:本科院校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校报送基表一、二、三、七和综表二。
2、函报:基表二、基表三、基表七和综表(普通本科院校综表一、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校综表二)
四、报送时间:2009年10月26日前。
五、报送方式:采用网上报送、邮件报送和函报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送:登录“中国教育统计网”使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经检测形成的上报数据(网址:http://www.stats.edu.cn)。
2、邮件报送:普通本专科学校发送到湖南省高校数字化图书馆(邮箱:hnadl@yahoo.com.cn),联系人:薛辉明,电话:0731-88872068,QQ:45276624。高职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校发送到hnxy@vip.qq.com。请在邮件主题里注明“××学校2008/2009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
3、函报:将基表二、三、七和综表(普通本科院校综表一、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校综表二)均打印一式一份报送我厅相关处室,普通本专科学校报送我厅高教处,联系人:王文斌,电话:0731-84720851;高职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校报送我厅职成处,联系人:肖勇,电话:0731-84714893,手机:139****0788。
六、为了能及时与统计人员联系,请各校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于2009年10月20日前传真到我厅相关处室。高教处传真电话:0731-84714932;职成处传真电话:0731-82204507。
附件: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OO九年十月十二日 
        关于报送2008/200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教高司函〔2009〕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为了解高等学校实验室状况,做好实验室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同意(国统制[2009]33号),2009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2008/2009学年数据报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文件要求的9个报表报送各项数据。其中,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报送基表一、二、三、七和综表二。各报表表样、统计软件、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网址:http://www.stats.edu.cn/)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下载。
    二、报送方式
    2008/200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采取网上报送和函报相结合的方式。我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提供网上报送的技术支持。
    各高等学校须在“中国教育统计网”下载“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单机版)对报送数据进行检测,经检测形成上报数据后,登录该网站,使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报送数据。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登录“中国教育统计网”,使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审核本地区报送数据。经审核后,将基表二、三、七和综表一、二的汇总打印表具函报送我司。
    三、报送时间
    2008/200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送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30日。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组织本地区高等学校认真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及时发现、解决上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个别学校因在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现学校撤销、合并等情况导致不能完成数据上报的,请在报送函件中说明未上报学校名称及原因。
    为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包括:单位、姓名、职务、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于2009年10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ysc@moe.edu.cn。
联 系 人:王海滨、高东锋
联系电话:010-66097854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实验室处
邮政编码:100816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OO九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人员联系人信息表
填报单位:
姓 名
所在部门
办公电话
手 机
电子邮箱
QQ号码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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