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日报告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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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办通[2009]171号 |
关于印发《湖南省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日报告表》的通知 |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了及时全面地掌握我省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防控我省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止大规模暴发流行,特印发《湖南省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日报告表》。请发生疫情的市州和高校坚持日报告制度。此表填报对象为发生疫情的市州和高校,发生过疫情但通过防控后由卫生疾控部门宣布疫情解除的学校不要求填报。中小学疫情由市州教育局统计上报,高校请直接上报。此表请每个工作日下午5:00前报送我厅体卫艺处,电话:0731-82207921,自动传真:0731-82203435,邮箱:jytzhoujun@126.com。 附件:湖南省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日报告表(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