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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非英语语种汉语教师培训人选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09-09-14 00:00 【字体:




 

关于推荐非英语语种汉语教师

培训人选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各国孔子学院和汉语教学机构对汉语教师的需求,培养和储备非英语语种汉语师资,国家汉办将于今年9月在国内、国外举办非英语语种汉语师资培训班,各脱产培训800名非英语语种汉语教师。我厅负责本省培训学员的推荐及初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09920107月,为期一学年。

二、培训费用

学员的学费、住宿费、交通费和餐补费由国家汉办负担。

三、推荐人数

1、国内培训:我厅将推荐50名培训学员,推荐对象为:优秀应届毕业生、优秀资教生、在职青年教师及其他有志于从事国际汉语推广事业的人员。

2、海外培训:我厅将推荐15名培训学员,推荐对象主要以回国志愿者和优秀资教生为主。

四、推荐要求

1、综合素质好、具有教师潜质、愿意从事国际汉语教学工作;

2、具有对外汉语、教育、外语、中文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英语四级以上资格证书,普通话标准;

4、年龄3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5、能够遵守培训要求,并愿意签署相关服务承诺。

五、推荐程序

请国内培训学员填写《非英语语种汉语教师国内培训项目报名表》(附件3),海外培训学员填写《非英语语种汉语教师国内培训海外项目报名表》(附件4),并提交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审批。

2、审批程序

单位需审核推荐学员申请表格,由单位主管领导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材料寄至或送至我厅。

3、报送材料

请于2009915日前将材料报送我厅国际交流处,逾期不予受理。

六、选拔程序

1、国内培训

(1)初选: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复试人选。复试通知将于920前在国家汉办网站(www.banban.org)公告栏上公布。

(2)复试:拟定于925前举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等。

2、海外培训

聘请专家组审核申请材料,确定培训人员。

联系人:郑海蓉

电话及传真:073184715481

 

 

 

OO九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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