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2009年度入围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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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2009]371号 |
关于公布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 2009年度入围项目的通知 |
各市州教育局,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校: 根据我厅《关于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2009年度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09〕61号)精神,在各地各校申报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了评估遴选,经过文件审阅、现场考察、项目陈述、投票四个阶段,确定了我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2009年度入围项目,现予公布(见附件,名单按单位代码顺序排序),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入围单位应根据我厅《关于印发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建设基本要求)的通知》(湘教发〔2006〕103号)、《关于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申报遴选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07〕114号)、《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评估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教通〔2007〕20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思路和建设目标,落实项目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修改和完善项目建设规划书,确保项目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请各地各校将修改后的项目建设规划书电子文档于2009年12月31日前上传到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备案。 二、各地各院校要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大高中阶段教育布局调整力度,整合教育资源,确保区域内高中阶段教育普、职协调发展。 三、各地各院校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本级职业教育重点项目建设规划,加大项目建设投入力度,明确项目建设责任,确保按项目建设要求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举办者应从本地或本行业(单位)实际出发,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的指导,督促并确保项目建设规划顺利实施,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资源共享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制订资源共享工作规划。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和项目实施要求,为同类型和区域范围内的职业院校提供指导和服务,逐步开放项目建设资源,以项目单位为龙头、以项目建设为纽带、以提高为产业服务能力为宗旨、以互利共赢为原则,逐步实现中等、高等及城乡职教资源共享。我厅将就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资源共享情况建立登记备案机制,对资源共享效果差的项目将进行调整。 五、我厅将于今年继续对2007、2008年度立项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并对建设周期为两年的2007年度立项项目进行验收。具体时间及办法另行通知。 附件:1、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2009年度项目入围单位 2、湖南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2009年度项目入围单位 3、湖南省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2009年度项目入围单位 4、湖南省职业院校精品专业2009年度项目入围单位 5、湖南省职业院校精品课程2009年度项目入围单位 6、湖南省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2009年度入围名单 7、湖南省职业院校重点实习实训基地2009年度项目入围单位 8、湖南省职业院校专业教师专业技能教学水平认证培训基地2009年度项目入围单位 9、湖南省示范性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2009年度项目入围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