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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九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09-09-10 00:00 【字体:




 湘教通2009[ 416 ]  号
 

关于做好第九届宋庆龄奖学金

评选申报工作的通

 

各市州教育局:

宋庆龄奖学金是教育部、中国福利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面向中小学生设立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唯一的国家级奖学金,已颁发了八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九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092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第九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引导和激励广大中小学生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中小学生树立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让他们从身边榜样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弘扬宋庆龄的崇高精神,倡导全社会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营造良好氛围。

二、奖项设立

宋庆龄奖学金设获得者奖和提名奖。被授予获得者奖的学生将获得奖学金人民币500元。

三、评选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四年级至初中三年级的20082009学年在校学生。各市州教育局分别推荐2名获得者奖候选人,2名提名奖候选人,原则上小学和初中阶段的名额各半,并与所属各地区学生比例大体相当,应注意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倾斜。

四、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做人讲道理,做事守规则,生活俭朴、热爱劳动,学习勤奋,善动脑、勤动手,富有责任感,文明、健康。

2、具有对父母亲人、老师同学、班级学校、社区家乡的美好情感,尽自己的力量为他人、为集体、为社会做好事,富有爱心和同情心,热情、积极。

3、具有远大的志向,把今天的学习成长和对自己未来的梦想同长大以后建设祖国联系起来,不怕在学习和生活上遇到的困难,乐于创造,不断为自己确立新目标,进取、向上。

4、有鲜明时代特征,符合学生年龄特点,有特别需要鼓励的突出事例和可贵品质。

五、评选要求

1、认真做好候选人确定工作。要采取多种方式组织中小学生参与推荐工作,发现身边的榜样,把候选人推荐工作作为引导中小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的过程。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学校发现学生中的先进典型,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按照名额规定和小学初中比例、城市农村比例、区域学生比例,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各市州教育局要通过评审,确定本地区获得者奖和提名奖候选人。往届宋庆龄奖学金获得者不再被确定为本届候选人。

2、认真做好候选人推荐申报和公示工作。推荐申报工作要坚持公开和公正的原则。各地在确定被推荐人选后,必须经过一定的公示程序,在被推荐人所在学校、家庭住地的社区、村(镇)等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同时,应公布学校、市州和县级单位的举报电话,接受监督,确保推荐申报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3、认真填写和报送有关材料。候选人及所在学校和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填写《第九届宋庆龄奖学金申报表》(见附件),“主要事迹”一栏要用事例表述,最好讲述学生的生动故事,避免评语式语言。被推荐者的自我表述、心愿和梦想要引导学生用自己的语言,讲心里话、真心话。申报表要分别加盖学校、县级、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附被推荐人相关奖励证书(奖状)复印件1份,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另,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可明确一名重点推荐宣传候选人,以供我厅向教育部重点推荐2名候选人参考,重点推荐宣传对象须另附生活、学习照片及影像宣传资料。各市州教育局要在1130前将申报材料(含申报表、照片、奖励证书复印件及其它材料,共一份)直接报送或挂号寄至我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黄承瑜        联系电话:07314722964

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湖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邮编:410001

 

附件:第九届宋庆龄奖学金申报表                                      

 

 

 

OO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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