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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上岗前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09-08-13 00:00 【字体:




 湘教通[ 2009 ] 376 号
关于2009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上岗前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09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特岗教师上岗前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有关市州教育局,各设岗县教育局:

根据《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湘教发〔200928号)和《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试行)》(湘教发〔200931号)的要求,现就2009年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上岗前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培训工作。

一、组织与领导

上岗前培训由我厅统一组织,市州教育局具体实施。各市州教育局要加强对特岗教师上岗前培训工作的领导,选定教师培训专门机构承担培训工作。培训机构要科学制定培训方案,强化培训措施,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二、时间安排

培训安排在816日至25日期间进行,时间45天。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由三部分构成。

1、师德与政策法规。主要包括教育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专业知识与技能。主要包括课堂教学的设计与实施策略;班主任工作理论与技能;校本教研与教师专业成长等。

3、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主要包括新课程理念和新课程实施策略等。

培训所需教材可与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订购。

四、培训形式

采用专题讲座、经验介绍、交流研讨等方式开展集中培训。培训过程中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训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五、培训经费

培训所需经费由市州教育局负担,不得向特岗教师应聘对象收取培训费、教材费和培训期间住宿费。

 

 

 

OO九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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