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歆语工程”湖南省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英语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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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 2009 ] 117 号 |
关于举办“歆语工程”湖南省民族地区 义务教育阶段英语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
湘西自治州、张家界、怀化、邵阳、永州、常德市教育局: 经研究,定于 1、培训时间、地点。集中培训时间定于 2、采取免费方式开展培训,学员餐宿和培训资料费用由省教育厅承担。参训学员往返车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3、参训学员不得随意变更,不得请假或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须提前经市州教育局同意并确定补充参训人员,报我厅民族教育处备案。 4、各市州须明确一名老师带队负责,协助管理本市州学员的培训学习和安全纪律工作。参训学员要服从会务安排,遵守培训纪律,以县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到。报到时需提交个人近期免冠寸照2张。 5、请张家界市教育局做好承办培训的有关准备工作,请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教育局迅速通知所辖的凤凰县、桑植县教育局,按此时间做好“歆语工程”志愿者支教服务项目现场准备。 我厅民族教育处联系人:祁怀好,联系电话0731-84712883;会务联系人:孙先继, 联系电话:0744-8223686, 13974406806。 特此通知。 二OO九年七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