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2009年修订版教材使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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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办通[ 2009 ] 111 号 |
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2009年修订版教材使用的通知 |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社科司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2009年修订版教材使用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9〕9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2009年修订版教材使用的通知 教社科司函〔2009]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四本教材出版使用以来,受到了高校广大师生的普遍欢迎。2008年初,中宣部、教育部组织对四本教材进行了修订,投入使用后,社会反响很好。为了更充分地反映党的十七大以来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成果,更好地吸收高校师生在教材使用过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强教材的系统性和针对性,2009年3—5月,再次组织对四本教材进行了修订,并将于2009年6月正式出版。修订版教材充分反映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充分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充分反映了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充分反映了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所取得的理论成果和宝贵经验;充分吸收了高校广大师生对教材在使用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从2009年秋季开学起,要统一使用由中宣部、教育部组织修订的、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2009年修订版教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及时研究和解决2009年修订版教材使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将教材使用情况,特别是师生在教材使用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二OO九年六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