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民办普通高校董事长、院长培训班的通知
![]() |
湘教办通[2009]79号 |
关于举办全省民办普通高校董事长、院长培训班的通知 |
各民办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全省民办普通高校依法治校的意识和办学水平,促进民办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我厅决定举办全省民办普通高校董事长、院长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加人员 全省民办普通高校董事长、院长。 二、 培训内容 学习国家关于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政策;学习《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本省法规、政策;研讨民办普通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与问题;交流各学校的办学与管理经验。由著名的民办教育专家与教育部、省相关领导授课。 三、培训地点及时间 1.培训地点:长沙市蓉园宾馆5号楼杜鹃厅 2.时间安排: 四、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的董事长和院长每人须交培训资料费600元,伙食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每人约900元)。 五、其他要求 1、请参加培训的各民办普通高校准备好2000字以内经验交流材料,用于培训班上交流。经验交流材料以电子版形式(word格式,宋体,四号字)于 2、请各民办普通高校于 3、长沙市和湘潭市的民办普通高校必须每天派4名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列席会议,按照学校名称牌对号入座,统一安排中餐。列席会议可以根据每次讲座内容安排不同人员参加。联系人:朱日红,联系电话:0731-4714896,4136793(传真)。 附件:1、培训班简要日程安排表 二OO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