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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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2009]164号 |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 |
各市州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09〕1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教育局要认真组织辖区内有关职业学校做好中职跨省招生工作,跨省招生学校、专业、学制和收费标准等相关事宜,应尽快告知生源省教育厅(教委)、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包括普通中专学校在内,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均归口市州教育局管理。教育部公布的在我省有生源计划的外省职业学校,直接与我省有关市州教育局联系,并告知招生学校、专业、学制和收费标准等相关事宜。请各市州教育局认真做好外省职业学校来湘招生的组织、管理工作。 三、各市州教育局可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有关职业学校,但不得对外公布。省内组织跨省招生的职业学校,到外省招生过程中如确实需要省教育厅协调,可与我厅职成处联系,联系人:彭文科,联系电话:0731-8882736。 二OO九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