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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独立学院2008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结果的通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09-03-16 00:00 【字体:




 湘教通[2009]81号
关于全省独立学院2008年度办学情况检查结果的通报
 

各独立学院举办高校、独立学院:

2008年12月,我厅对全省15所独立学院2008年度办学情况进行了检查。本年度办学情况检查合格的独立学院有: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基本合格的独立学院有:湘潭大学兴湘学院、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南华大学船山学院、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现将情况具体通报如下:

一、一年来的办学成绩

2008年,各独立学院坚持依法办学,各方面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和进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事业得到稳步发展。2008年,全省独立学院招生28976人,比2007年增加4566人,增加18.71%;在校生达到94845人,比2007年增加18102人,增长23.59%。各独立学院举办高校和各独立学院坚持把维护独立学院稳定和确保教育教学中心地位摆在首位,充分利用举办高校的教育教学资源,确保了独立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大多数独立学院结合自身特点制订了教学计划、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制订了教学督导制度,对教学运行进行全面监控,保证了独立学院基本的办学质量。

(二)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2008年,各独立学院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招生。在招生及录取方面,坚持实事求是发布招生广告,招生计划公开,招生程序规范,严格执行200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政策,所录新生均有电子档案和录取审批表,手续齐备。在收费方面遵守相关规定,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一律对外公开,收费行为规范。同时,各独立学院全都按照教育部规定,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以独立学院名义颁发毕业证。

(三)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各学院都成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了专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了相关管理制度;部分学院还成立了系一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门管理人员,切实加强了内部管理。各学院均建立健全了党团、工会组织,注重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重视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有效。内部管理有所加强,确保了独立学院的正常运转和稳定,促进了独立学院的健康发展。

(四)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第26号令。教育部第26号令《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下发后,各独立学院积极进行了学习、贯彻落实。一是各独立学院均制定了五年发展规划,明确了发展方向和思路;二是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等独立学院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完善办学机制,改善了办学条件;三是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等少数独立学院积极办理资产过户手续,明晰了学校资产产权。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这次检查中发现,制约我省独立学院发展的一些带普遍性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办学体制仍不健全。全省除少数几所学院由举办高校与社会组织签订了实质性合作办学协议,其他独立学院基本上仍是举办高校独立举办,没有按教育部第26号令要求与合作者进行实质性合作办学,办学体制不够健全。

(二)办学条件有待改善。目前,全省大多数独立学院没有形成符合国家规定的自有校园校舍。一是土地面积离教育部规定的最低标准500亩还有一定差距,且大多数学院周边没有可扩展的空间;二是教学和行政用房严重不足。

(三)独立办学没有得到有效落实。部分举办高校在管理上没有把独立学院作为真正的法人实体来管理,独立学院的独立办学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大多数独立学院院长没有相应的人事权、财权,无法发挥民办机制优势调动优质资源办好独立学院。

(四)专任教师队伍建设任务艰巨目前,大部分独立学院没有一支属于自己的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也没有聘用教师的权力和稳定教师的相应措施,难以保证教学目标的落实。绝大多数独立学院只有以独立学院名义招聘的部分辅导员,有的学院甚至辅导员也不是以独立学院名义招聘的。独立学院教师队伍离国家规定的必须有四分之三以上专任教师的标准差距很远,要真正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的任务十分艰巨。

三、几点要求

根据教育部第26号令《独立学院设置和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这次年检情况,就今后一段时期我省独立学院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独立学院举办高校和独立学院要认真研究我厅年检小组在检查时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这次通报中提出的问题,逐项提出整改办法,切实进行整改。

(二)要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的《独立学院设置和管理办法》,按照独立学院举办高校上报的独立学院发展规划方案,逐步推进,切实加强落实。

(三)进一步落实独立学院独立的法人地位。要进一步健全办学体制,明晰产权,落实独立学院的独立办学,促进独立学院健康稳定发展。

(四)切实加强管理人员和教师队伍建设。要增加管理人员,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独立学院要落实独立的教师聘用权,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逐步建立稳定的、能够基本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的教师队伍。

  

                                       OO九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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