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08年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落实情况和民办高等职业学院土地和房产过户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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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08年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落实情况 和民办高等职业学院土地和房产过户情况的通知 |
各市州教育局民办教育科: 一、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湘政发[2008]1号)相关规定,请各市州教育局将本市州2008年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的设立、使用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资金设立和使用情况证明材料必须附原件),我处将组织人员对各市州落实2008年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情况进行检查。 二、为进一步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第25号令《民办高等学校设置与管理规定》,规范促进民办高等职业学院健康发展。请各相关市州对所属区域内民办高等职业学院的土地和房产过户情况进行一次专门的摸底调查,准确填写好《湖南省民办高等职业学院土地和房产过户情况登记表》。 请各市州按照要求将相关材料上报我处。市州2008年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的落实情况书面材料 民办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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