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幼儿园教师用书及教育资源包审查的公告
关于幼儿园教师用书及教育资源包审查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规范幼儿园教育管理,提高全省幼儿园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中小学教材及教辅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厅决定对幼儿园教师用书及教育资源包进行审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查对象
幼儿园教师用书和幼儿园教育资源包
二、送审要求
1、送审者须具有出版发行资质;
2、送审产品须依据幼儿园大、中、小班教育完整配套,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且是正式合法出版物;
3、幼儿园教师用书应涵盖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5个领域的教育指导;
4、教育资源包应符合幼儿教育的先进理念要求,以纸质为主要载体,能循环反复使用,教育内容融通幼儿教育的多个领域,形式灵活多变,体现教娱一体化特点。
三、审定原则
1、科学性原则。产品应遵循幼儿教育规律和幼儿成长规律,无思想性、常识性错误。
2、教育性原则。产品应积极健康,有教育意义,适应幼儿教育需要。
3、实践性原则。产品应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教师或幼儿都能容易使用。
4、合理性原则。产品定价合理,质量较好,性价比较高。
四、其他事项
1、送审者请于
2、我厅将根据有关规定成立专门审查委员会,对送审产品进行审查,择优选择3套,发布专门目录,供全省幼儿园选用。
3、审查费用由送审产品单位负责。
二OO九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