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项目 | | | |
1、将体、卫、艺、国防教育工作纳入教育局整体工作计划并统筹安排。 | 2 | 市州教育局年度工作计划体现了体卫艺工作记1分,对体卫艺工作有具体安排记1分。 | |
2、有直接分管体、卫、艺、国防教育的局领导,明确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教育局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市中小学体、艺、卫、国防教育工作会议。 | 4 | 有直接分管体、卫、艺、国防教育的局领导记1分,明确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记1分,教育局每年召开1次全市中小学体、艺、卫、国防教育工作会议记3分,要求是全市性会议,不能是部分县区参加的调研、座谈会。 | |
3、将体、卫、艺、国防教育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年度工作考核,考核分值权重不低于总分值的5%。 | 8 | 将体、卫、艺、国防教育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年度工作考核记4分,考核分值权重不低于总分值的5%记4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 | |
4、体卫艺科专职人员不少于3名。 | 6 | 体卫艺科专职人员不少于3名记6分,专职人员每少1人扣2分。 | |
5、有满足需要的办公场所,办公基本条件齐备,并配有不少于2台的办公电脑和1台传真机。 | 3 | 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符合要求记2分,有差距扣0.5-1分,电脑和传真机符合要求记1分,否则扣0.5分。 | |
6、体卫艺科职能职责明确,与上级职能部门对口。 | 4 | 体卫艺科主管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少一项职能扣1分。 | |
7、体卫艺科实际使用的日常办公经费支出不少于4万元。 | 8 | 符合要求记8分,每少1万元扣2分。 | |
8、实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其成绩与除语数外三科外其他学科同分值并计入总分,作为升学的依据。 | 8 | 实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记3分,其成绩与除语数外三科外其他学科同分值并计入总分,作为升学的依据记5分,分值达不到要求扣3分,体育考试成绩不作为升学的依据,本条8分全部扣完。 | |
9、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田径运动会和3次单项体育比赛,有规程、秩序册、成绩册。 | 8 | 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田径运动会记5分,举行3次单项体育比赛记3分,每少1次扣1分。 | |
10、认真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上报不低于本地学校总数的20%。 | 4 | 按教育部数据中心公布的学校数进行统计,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 | |
11、全市阳光体育运动开展好,对大课间活动、学生每天一小时锻炼时间、体育课开课设节情况有措施、有检查。 | 6 | 对大课间活动有措施、有检查记2分,对学生每天一小时锻炼时间有措施、有检查记2分,对体育课开课设节情况有措施、有检查记2分。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0.5-1分。 | |
12、每年12月31日前上报体卫艺年度统计表。 | 4 | 按时上报,上报数据质量高,真实可靠记4分,达不到要求扣1-3分。 | |
13、制定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食堂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由市或县进行了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或法律知识的培训。 | 3 | 制定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食堂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记1分,由市或县进行了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或法律知识的培训记2分,达不到要求扣0.5-1分。 | |
14、每学期对学校进行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检查结果运用好。 | 8 | 每学期对学校进行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记5分,检查有通报、有奖惩记3分,达不到要求扣1-3分。 | |
15、每年与各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状,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逐级报告制度。 | 3 | 每年与各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状记2分,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逐级报告制度记1分。 | |
16、将学校食堂、宿舍、厕所、饮用水等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列入义务教育合格学校达标验收的重要内容。 | 2 | 达到要求记2分,四项中缺1项扣0.5分。 | |
17、每年举办一次市州级学生艺术活动。 | 5 | 达到要求记5分,参与面小或效果差酌情扣分。 | |
18、市州每年举办中学生“三独”比赛。 | 4 | 达到要求记4分,参与面小或效果差酌情扣分。 | |
19、认真组织开展体育或艺术教师教学评优竞赛或基本功比武。 | 4 | 达到要求记4分,参与面小或效果差酌情扣分。 | |
20、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军训校参训率100%。 | 4 | 达到要求记4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 | |
21、以市或县为单位组织开展国防知识竞赛活动。 | 2 | 达到要求记2分,参与面小或效果差酌情扣分。 | |
二、附加项目 | | | |
1、体卫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其成果或经验在教育部门举办的会议或活动中交流或推广。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 | | 附具体成果和经验,并说明在什么会议或活动中交流或推广。 | |
2、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每参赛一次加2分。 | | 提供参赛活动名称、时间及主办者名单。 | |
3、承办省级及以上会议、活动每次加3分。 | | 提供会议或活动的名称、时间及主办者名单。 | |
4、发生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每起扣1分,不及时报告的每起扣3分,对责任人不按规定责任追究的每起扣4分。如出现一起较大食物中毒事故,全年考核降一等级。 | | 依据省卫生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报系统资料和体卫艺处核实的情况进行评定。 | |
5、平时未按要求上报材料每次扣1分。 | | 根据体卫艺处掌握的情况进行评定。 | |
三、“一票否决”指标 | | | |
1、出现一起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取消评奖资格。 | | 依据省卫生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报系统资料和体卫艺处核实的情况进行评定。 | |
2、市州教育局未设立体卫艺科,取消评奖资格。 | | 根据体卫艺处掌握的情况进行评定。 | |
总 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