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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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 2008 ] 422 号 |
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 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人员12000名,其中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6000人(含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5000人),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以及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6000人。 2、2009年我省继续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开展地方合作项目,计划从省属院校中选派40名出国留学人员(留学身份只限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研究)。 3、请于2009年1月5日后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esc.edu.cn)查阅《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拔简章》和《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及相关附件,并按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材料申报工作。 4、申请者需自行于2009年2月20日至3月15日在留学基金委网站上申请报名,按规定应提交的申请材料请各单位于3月15日前统一交我厅国际交流处。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的申请人员,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单位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员,其《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推荐意见由各单位统一提交电子版。 5、从2009年开始,申请人员在申报时无需提交体检证明,不再缴纳报名费和评审费。 6、我厅于2009年1月5日起开始向各单位和申请者个人提供咨询,咨询电话:0731-471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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