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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高校2008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08-11-11 00:00 【字体:




 湘教工委通[2008]48号
关于全省高校2008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湖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2008年度干部学法考试和普法教育抽考的通知》(湘治省发〔20082号)精神,现就全省高校2008年度学法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除厅级校领导以外的全体教师、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中层以上干部(含中层)要单独组考。

二、考试方式:开卷考试,时量120分钟。

三、考试内容:《湖南省“五五”普法2008读本》(请各校到市州司法局或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购买),重点是第一部分法治理念、第二部分新制定法律法规、第三部分新修订法律法规及第六部分其他法律法规。

四、组考分工: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省委教育工委负责命题和制卷,各高校自行组织考试和阅卷。

五、考试时间:1130日前后。

六、试卷领取:请各校于1114日前向我委宣传部填报《2008年普通高校学法考试有关情况报表》(见附件1)。非长沙地区高校的试卷由我委寄发到学校所在地;长沙地区高校请于1119日起到印刷厂领取(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华夏路82号湖南教育音像出版社219房;联系人:庄茅;电话:4392996;手机:13974886986)。

七、答案领取:试卷答案将于128日后公布于湖南教育网(www.hnedu.cn)公告栏,请各校自行下载。

八、请各校于1212日前将本校2008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报送我委宣传部。传真:07315715329。电子信箱:xcb@hnedu.cn

各校要高度重视年度学法考试工作,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严明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见附件2)。我委将对部分学校组考工作进行检查。各校组考时,请主动邀请本市(州)依法治市(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到校巡考。

 

附件:12008年普通高校学法考试有关情况报表

   2、学法考试考场规则

附件1-2下载

  

                              二OO八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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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高校2008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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