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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评估、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08-09-28 00:00 【字体:




 湘教通[ 2008 ]  332号
关于“芙蓉学者计划”
特聘教授评估、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湘教发〔200478号)和《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湘教师字〔20011号)有关规定,我厅决定今年11月下旬对20032007年期间到岗的特聘教授分别进行聘期届满评估、中期评估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聘期届满评估对象为2003年到岗的首批“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主要对其受聘到岗工作五年间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和任务情况等进行评估。

(二)中期评估对象为2005年到岗的第三批“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主要对其三年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和任务情况等进行评估。

(三)年度考核对象为2004年第二批和2007年第四批到岗的“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主要考核其2007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审核其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二、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一)聘期届满评估

1、《“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聘期届满评估总结报告》(一式15), 并配套制作时量20分钟的述职报告电子演示文稿。文稿主要内容为个人的基本情况,受聘以来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团队建设、学术交流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合同的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非全职在岗的特聘教授需提供2007年度到岗工作时间的原始证明材料(如护照出入境记录或机票等)复印件。

2、反映受聘期间教学科研成果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不需装订)。

3、受聘期间承担的主要课题、项目及所获奖励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须经有关部门签章)

4、反映受聘期间主要业绩的其他材料。

5、受聘期间所发表的论文被 SCIEI检索以及论文引用、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签章)。

(二)中期评估

1、《“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中期总结报告》(一式15), 并配套制作时量为15分钟的述职报告电子演示文稿。文稿主要内容为本人的基本情况,受聘以来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团队建设、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取得的成绩,合同的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非全职在岗的特聘教授需提供2007年度到岗工作时间的原始证明材料(如护照出入境记录或机票等)复印件。

2、反映受聘期间教学科研成果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不需装订)。

3、受聘期间承担的主要课题、项目及所获奖励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须经有关部门签章)

4、反映受聘期间主要业绩的其他材料。

5、受聘期间所发表的论文被 SCIEI检索以及论文引用、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签章)。

(三)年度考核

《“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年度考核表》(一式15份),非全职在岗的特聘教授需提供2007年度到岗工作时间的原始证明材料(如护照出入境记录或机票等)复印件。

三、评估考核程序

(一)个人述职和答辩

接受聘期届满评估和中期评估的特聘教授对象,在全面总结受聘到岗以来的基础上向我厅组织的专家组做述职汇报,并回答专家的咨询和提问。述职汇报的时量为,聘期届满评估对象20分钟,中期评估对象15分钟。

(二)专家组评议

专家组审阅评估考核对象提交的相关材料,审查设岗高校与其签订合同的落实情况,考核评议其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目标和任务情况,形成评议意见。

(三)专家评审委员会评估

召开专家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专家组考核评议意见,形成评估结论。

四、评估考核结论及运用

(一)聘期届满评估结论设优秀、合格两个等次。评估结果作为下一聘期是否续聘的主要参考依据。对评估结论为优秀且成绩特别突出的,授予“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成就奖”,并一次性奖励5万元;评估结论为合格的,授予“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贡献奖”,并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二)中期评估结论设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评估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作为后两年是否续聘的基本依据,评估不合格的不能续聘。

(三)年度考核结论设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终止聘任协议。

五、有关要求

(一)各高校根据本通知精神,组织和指导本校的特聘教授按要求做好述职总结和接受评估考核等准备工作。要及时与境外及省外的特聘教授对象取得联系,确保本校接受届满评估和中期评估的特聘教授按时参加答辩(答辩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切实做好学校对特聘教授的考核评估工作。各高校要对列入评估考核的特聘教授工作情况逐一进行全面考核。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组织学校学术委员会或相应机构对其进行评议,并形成评估意见。

(三)对本校实施“芙蓉学者计划”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以书面材料形式报我厅。

(四)请各高校于2008102731日将本校接受评估考核对象的相关材料及《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评估考核基本情况一览表》(采用Excel格式制表并报电子盘)和学校工作总结一并报送我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

表格下载网址:http://teacher.hnedu.cn(湖南教师网)

附件: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评估考核基本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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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O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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