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部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列入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关于2008年部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 列入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
湘哲社领〔2008〕8号 |
各普通高等学校: 经各高校推荐,专家委员会评审,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将25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列入2008年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其中《“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教学问题的综合性研究》等2项课题为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大学生网络成瘾综合化防止系统构建研究》等23项课题为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见附件)。为加强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立项课题的管理,提高研究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2008年10月开始至2009年9月结束。 二、各课题组应迅速制定研究工作计划报送教育工委宣传部(联系电话:0731-4743239,邮编:410001);2009年3月中旬,各课题组须填写《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本通知所涉表格可在湖南教育政务网上点击“工委宣传部”下载,网址:gov.hnedu.cn)上报;2009年8月底前,由学校的科研管理部门组织3名同行专家(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进行成果鉴定,填写《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成果鉴定专家(个人)意见表》和《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成果鉴定专家组意见表》。 三、课题研究工作结束后,各课题组须填写《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撰写1篇反映研究成果的论文(论文标题下署课题组成员名单,篇幅为0.6-0.8万字,文字稿与电子稿各一份),并与成果鉴定有关表格、成果复印件一起于2009年9月底前上报教育工委宣传部,省里将组织结题评审。 四、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0.8万元(下拔至学校财务部门)。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须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学校要按不低于1:1的比例做好配套工作。 2、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 3、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成果鉴定专家(个人)意见表 4、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成果鉴定专家组意见表 5、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二OO八年九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