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长沙市区普通高校开展参与长沙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交叉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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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工委通[2008]36号 |
关于组织长沙市区普通高校开展参与长沙市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交叉检查的通知 |
各有关高校: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长沙市区普通高校参与长沙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情况督查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08]33号)部署,各有关高校积极开展了自查,近日我委将组织各高校进行交叉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对象 经与长沙市有关部门联系,我委确定交叉检查的对象为31所高校(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方式 由各校分管宣传或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学校宣传部和保卫处负责人参加,组成检查小组,经抽签确定检查对象后,相互开展交叉检查。我委将视情况在适当时候再进行抽查。 三、检查的组织工作 1、请各列入交叉检查的高校宣传部负责人于 2、请列入交叉检查的高校对照《长沙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相关测评标准与要求》,填写《长沙市区普通高校参与长沙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情况自查表》(见附件2),并请本校各校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后,于 联系人:王艳元;联系电话:5715329;13786193516。 附件: 1、长沙市区普通高校名单 2、长沙市区普通高校参与长沙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情况自查表 二○○八年九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