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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湖南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08-08-20 00:00 【字体:
关于印发《2008年湖南省中学生
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的通知

湘学体协秘函[2008]11

 

各市州教育局、学生体育协会:

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8年湖南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计划》的通知(湘教办发[2008]4号),现将《2008年湖南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望各地积极筹备,认真组织队伍参赛。

 

 

                                             二00八年七月十八日

 

 

 2008年湖南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2008年湖南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

二、主办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

三、协办单位

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

四、承办单位

长沙市教育局

五、比赛时间及地点

2008111 日- 3日在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举行。

六、参赛单位

各市州中学生体育代表团

七、竞赛分组

比赛共设2个组别:

(一)男子组

(二)女子组

八、竞赛项目

1、男子组(17项)

10020040080015005000110栏(栏高1.0、栏间距8.9)、400栏(栏高0.914、栏间距35)、4X100接力、4X400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公斤)、铁饼(1.5公斤)、标枪(700)、七项全能(110栏、跳高、标枪、400、跳远、铁饼、1500)。

2、女子组(17项)

10020040080015003000100栏(栏高0.84、栏间距8.5)、400栏(栏高0.762、栏间距35)、4X100接力、4X400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五项全能(100栏、跳高、铅球、跳远、800)。

九、参加办法

(一)以市州为单位组团。每团报团长(市州教育局领导)1人,领队(市州教育局体卫艺或基础教育科负责人)1人,工作人员1人,医务人员1人,教练员4人,运动员25人(其中男、女运动员各不得超过15人)。每一名运动员可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参加全能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只能兼报接力。每项限报3人。

(二)各组别各单项报名参赛少于3人(含3人),则取消该组别该单项比赛,巳报名队员可在报名会上改项。

十、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作风正派,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的在籍、在校、在读高中(职高)学生;

(二)中学生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8911以后出生者;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注册的运动员(其中高中一年级新生可在报名会上补办注册手续);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其身体健康者。

十一、资格审查

(一)按《湖南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纪律与处罚规定(试行)》执行;

(二)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赛会运动员资格审查机构提交由领队签名的申诉书,并同时交纳申诉费1000元方可受理,胜诉则申诉费如数退还。

十二、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及相关补充规定。

2、各项目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赛次及是否进行及格赛。

十三、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

1、各单项按成绩分别录取前6名。报名参赛不足6人(含6人)的比赛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减1录取。

2、各单项录取前6名的运动员,分别按754321计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打破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田径最高记录者另加18分、打破湖南省中学生田径最高记录者加9分(同时打破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省中学生最高记录者,只加计一个最高分;在同一项目比赛中,连续多次打破同一记录者,只计一次加分)。

3、按各单位运动员名次得分的总和,分别录取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男女团体总分前6;如积分相等,以打破记录项(人、次)数多者列前;如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二)奖励

1、对获得各项团体总分前6名的单位分别颁发奖杯;

2、对获各组别各单项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前6名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十四、体育道德风尚奖

评选奖励“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具体的评选办法另发。

十五、报名时间与办法

(一)定于2008 10 10日下午2点在长沙市麓山宾馆(长沙市河西溁湾镇)召开报名会,会期一天。各代表团领队或教练员1人参加。报名会上各参赛队须交材料:

  1、代表团成员报名表

2、运动员参赛项目报名表;

3、参赛运动员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5张,领队、教练员各1张;

4、参赛费:每参赛单位人民币2000元。 

(二)定于20081010日上午8点起在长沙市麓山宾馆办理高中一年级新生运动员注册手续,请学校组织新生田径运动员带齐有关材料按时注册,逾期不再受理(注册要求及所需材料按《湖南省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下午2点召开报名会。

(三)一经报名,无论任何理由,不得更换运动员;

(四)参加报名会和补办注册手续人员差旅、食宿费自理;

(五)报名会不另发通知;

(六)报名会联系人与电话:周立德  13787285169

                              13874941071

十六、报到与须知

(一)各代表团、仲裁委员、裁判员于赛前三天报到。

(二)各代表团报到时交验下列材料后方可领取参赛证:

1、交验学生运动员的注册IC卡和第二代身份证;

2、交验全体参赛人员保险单据(复印件存档);

3、交纳参赛“抵押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对在比赛期间未违反《湖南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纪律与处罚规定(试行)》和赛会纪律规定、以及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代表团,其所交纳的“抵押保证金”赛后将如数退回。

十七、技术代表、仲裁委员、裁判员的选派与管理

(一) 技术代表、仲裁委员、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由省学生体育协会聘请。辅助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 对裁判员的管理执行《湖南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裁判员管理工作办法(试行)》

十八、经费

(一)各代表团人员住宿、伙食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由赛会统一安排食宿地点。

(二)赛会官员、技术代表、仲裁委员、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的食宿费及往返赛区交通费由赛会负担。

十九、其他

(一)各代表团必须于比赛报名时交验全体参赛人员保险单据,否则不得参赛;对所有参赛人员在赛会期间及往返赛区途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赛会不承担责任。

(二)各参赛单位自备6×9尺队旗1面,颜色不限。

(三)运动员参赛服装及器具由各代表团统一自备,必须符合田径竞赛规则规定的要求。

(四)各代表团涉及赛会的商务活动必须赛前报省学生体育协会,经商议后方可实施。

十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十、本规程解释权属省学生体育协会。

 

附表1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田径最高记录

附表2湖南省中学生田径最高记录

附表32008年湖南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代表团报名表

附表42008年湖南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运动员参赛项目报名表

附表52008年湖南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参赛人员照片粘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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