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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关于报送2007/200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08-07-10 00:00 【字体:




 湘教通[2008]257号
转发教育部关于报送2007/2008学年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报送2007/200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1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教学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请学校严格按教育部的要求填报,准确理解每项统计数据的内涵,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二、各校上报数据前请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单机版)”对报送数据进行检测,并经校领导认真检查、审核,在报表上签名后上报。在报表中,“本学年初实有数”应与上学年的表中“本学年末实有数”相同,仪器设备的金额单位为“万元”。

三、报送内容:

1、网上报送:本科院校报送基表一至基表七和综表一,高等专科学校报送基表一、二、三、七和综表二。

2、函报:基表二、基表七、综表(本科综表一、专科综表二)的汇总表和基表三。

四、报送时间:2008915日前

五、报送方式:采用网上报送、邮件报送和函报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送:登录“中国教育统计网”使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上传数据。

2、邮件报送:通过电子邮箱(hnadl@yahoo.com.cn)发送到湖南省高校数字化图书馆,联系人:葭辉明,电话:07318872068QQ45276624

3、函报:将基表二、三、七和综表(本科综表一、专科综表二)均打印一式一份报我厅高教处,联系人:王文斌,电话:4720851

六、为了能及时与统计人员联系,请各校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于2008730日前电传到我厅高教处。传真电话:4714932

 

附件:1、教育部关于报送2007/200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

     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2、普通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OO八年七月二日

 

附件2

普通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人员联系人信息表

 

填报单位: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 机

电子邮箱

QQ号码

所在部门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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