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关于报送2007/200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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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2008]257号 | ||||||||||||||
转发教育部关于报送2007/2008学年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 ||||||||||||||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报送2007/200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1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教学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请学校严格按教育部的要求填报,准确理解每项统计数据的内涵,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二、各校上报数据前请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单机版)”对报送数据进行检测,并经校领导认真检查、审核,在报表上签名后上报。在报表中,“本学年初实有数”应与上学年的表中“本学年末实有数”相同,仪器设备的金额单位为“万元”。 三、报送内容: 1、网上报送:本科院校报送基表一至基表七和综表一,高等专科学校报送基表一、二、三、七和综表二。 2、函报:基表二、基表七、综表(本科综表一、专科综表二)的汇总表和基表三。 四、报送时间: 五、报送方式:采用网上报送、邮件报送和函报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送:登录“中国教育统计网”使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上传数据。 2、邮件报送:通过电子邮箱(hnadl@yahoo.com.cn)发送到湖南省高校数字化图书馆,联系人:葭辉明,电话:0731-8872068,QQ:45276624。 3、函报:将基表二、三、七和综表(本科综表一、专科综表二)均打印一式一份报我厅高教处,联系人:王文斌,电话:4720851。 六、为了能及时与统计人员联系,请各校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于 附件:1、教育部关于报送2007/200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 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2、普通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附件2: 普通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人员联系人信息表 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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