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材审查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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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工委通[ 2008 ] 26 号 |
关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 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材审查结果的通报 |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湘教通〔2008〕126号文件部署,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全省普通高校报送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材的内容进行了认真审读,现将审查结果予以通报(见附件)。
2008年秋季开始,各普通高等学校须使用经过我厅审查认定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材,未经我厅审查认定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材不得用。
二OO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