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大学生积极参与“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投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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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工委通[2008]74号 |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大学生 |
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大学生积极参与“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投票工作的通知》(教电〔2008〕274号)转发给你们,请切实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大学生参与评选投票活动。 二OO八年六月十七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大学生积极参与 “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投票工作的通知 教电〔2008〕2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高校)工委、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大力宣传表彰抗震救灾优秀学生的英勇事迹,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开展了“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表彰活动。 一、投票时间为 二、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组织大学生参与评选投票的工作,广泛发动学生按照上述投票方式,登录相关网站或利用手机短信进行投票,发表感言评论。各高校校园网要迅速转载“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的事迹,同时,利用校内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宣传阵地加强对英雄事迹的宣传。6月底,组织学生收看中央电视台播出的“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特别节目。 三、各地各高校要把组织大学生参与评选投票,作为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的有利契机,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具体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部署,切实抓好落实。要通过组织大学生参与评选投票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学习“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德,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和意志品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追求先进的浓厚氛围。 请各地及时将工作情况报教育部。 教育部办公厅 二OO八年六月十四日 |